(三)搞好三个结合,建立长效机制,推进评议工作的深入开展
各地、各部门、各行业在评议工作中要把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与当前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和“云岭先锋”工程活动结合起来,与树立社会主义的荣辱观结合起来,与纠风专项治理工作结合起来,使其相互促进、相得益彰。要认真总结政风行风建设经验,按照构建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防体系的要求,从源头上、制度上建立完善本部门、本行业的政风行风建设长效机制。
五、评议步骤和时间安排
今年全省的民主评议工作时间安排自5月中旬至11月底,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准备阶段(5月底前)
一是列入省级评议和跟踪检查的教育、地税、广电系统,以及未列入省级评议的部门和行业,要根据本《实施意见》,制定本部门和奉行业的实施细则,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各州、市依据省政府的统一部署,结合本地实际,建立由纠风办和被评系统组成的评议工作协调机构,制定本地区民主评议工作的实施意见。被评系统要建立“一把手”负总责的评议工作领导机构,明确职责分工,制定评议工作计划。二是由各级政府纠风办做好聘请和培训评议员的工作,召开行风评议工作会议进行动员和工作部署。三是做好宣传和思想发动工作。被评系统和跟踪检查行业要召开动员大会,对本部门、本行业的评议工作作出具体部署。
(二)自查自纠和调查评议阶段(6月-10月)
各被评系统要周密组织开展系统内的白查自纠工作。采取走访群众、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和明察暗访及基层评议机关等形式,对本系统的政风、行风情况开展深入调查,了解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深入剖析问题的根源,有的放矢的制定整改措施,进行边查边改。
各级政府纠风办要组织政风行风评议组围绕评议内容,通过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明察暗访、个别访谈、问卷调查等方法,对被评系统的行风建设情况和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组织各种形式的调查了解。评议组在对调查掌握的情况进行分析、梳理和归纳的基础上,写出评议报告,由各级政府纠风办组织召开面对面评议大会,对被评系统进行评议。各州、市、县(市、区)的评议时间为10月上旬,省里组织的评议活动安排在10月下旬。州、市政府纠风办和各被评系统应在10月15日前将评议报告对口上报省政府纠风办和省教育厅、地税局、广电局,以便在省级面对面评议前对各系统的行风建设情况有一个整体的了解和掌握。
考虑学校暑期放假的因素,教育系统的民主评议工作在此阶段,要注意科学安排好调查走访对象,在学校上课期间,尽可能安排到学校,暑假期间,安排到教育主管部门和村镇社区,以解决学校放假对评议工作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