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云南省有线电视数字化整体转换实施意见的通知
(云政办发[2006]92号)
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
《云南省有线电视数字化整体转换实施意见》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六年五月十日
云南省有线电视数字化整体转换实施意见
(省广播电视局)
数字化是当今世界广播电视发展的必然趋势,是广播电视诞生以来面临的最大的技术革命。党中央、国务院对有线电视数字化高度重视,把有线电视数字化列入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五”、“十一五”规划,列入了2004年、 2005年、2006年国务院工作要点;省委、省政府对这一工作也十分重视,把此项工作列入了我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作出专门部署。根据国家《有线电视向数字化过渡时间表》的要求和《国家广电总局科技司关于云南省有线电视数字化整体转换技术方案的批复》(技网字 [2006)70号)精神,现提出我省有线电视数字化整体转换工作实施意见。
一、推进有线电视数字化整体转换的意义和目的
有线电视是我国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阵地,是党和政府的声音进入城乡千家万户的重要渠道,是确保广播电视安全传输和中央政令畅通的重要基础设施,也是国家信息化基础网络的重要组成部分。数字技术可以使有线电视的频道更多、图像更好、功能更全、服务更广。不仅可以提供多样化、专业化、对象化的节目服务,而且还可以提供电子政务、教育、金融、生活资讯等各种信息服务;不仅为宣传工作提供新的手段和阵地,而且还推动传媒生产力的解放和发展;不仅可以充分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精神文化和信息需求,而且能够有力地促进地方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城乡信息化的建设。
有线电视数字化是巩固阵地、服务国家、服务百姓的必由之路。有线电视数字化的根本途径是整体转换,这是由我国广播电视的性质以及广大人民群众的收视习惯所决定的。只有整体转换才能掌握发展的主动权,使有线电视以较短的时间、较低的成本、较安全的方式跨越数字鸿沟。
有线电视数字化整体转换的目的是把普及率最高、最便捷、最易于掌握和接受的电视机转换成多媒体信息终端,使有线数字电视成为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新的桥梁纽带,成为社会各界共享的新的信息平台,成为人民群众共用的服务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