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一是健全食品安全快速反应机制。在全市形成统一指挥、属地监管、分级管理、快速反应的食品安全防控体系,进一步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水平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二是逐步完善食品消费维权与社会监督机制。继续推进12315网络进社区、进村镇、进市场、进商家,扩大消费维权站点覆盖面,方便食品消费者就近投诉,及时调解食品类消费纠纷,突出抓好食品消费维权工作;指导工商所继续在条件成熟的社区、村镇、市场、学校等设立食品安全监督员,进一步促进食品安全的社会监督。三是建立以食品为重点的企业打假协作网。加强与本市名优食品企业和食品行业协会的互动,构建企业打假维权协作机制,共同对重点食品进行整治,形成以食品企业、行业提供线索、证据并参与配合的联合打假模式。同时,加强与周边省市工商局的沟通与联系,建立互助双赢的区域打假维权网络。
6.加强生猪定点屠宰和酒类市场及农副产品市场管理工作。宣传贯彻天津市生猪定点屠宰厂设置规划,进一步巩固和完善区县生猪机械化定点屠宰工作,提升屠宰加工水平。配合有关部门严厉打击生猪私屠滥宰工作和屠宰注水生猪、病害猪的违法行为;开展酒类市场专项执法检查,在启动备案管理的同时,积极争取立法管理,加强酒类流通环节管理。
(四)强化对消费领域的监管,继续推进
食品安全行动计划。
1.农村食品专项整治。将农村食品卫生监管作为食品专项整治的重中之重。以农村集贸市场和餐饮单位为重点开展整治工作,强化对农村集贸市场和餐饮单位的食品卫生监督检查,特别是根据农村食品流通和消费的特点,加大对无卫生许可证经营食品、餐饮的违法行为,以及经营掺杂使假、无生产日期、无生产地点和无产品合格证食品的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在 2006年五一国际劳动节、中秋节和国庆节期间分别开展集中监督执法行动,打击农村各类食品违法行为,清理不符合条件的餐饮单位,探索建立农村食品卫生管理的长效机制。
2.卫生许可专项整治。尽快完善食品卫生许可证发放的具体管理制度和规定,规范食品卫生许可证的发放管理,进一步落实食品卫生许可证发放的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2006年8月底前,完成对全市婴幼儿配方食品、瓶(桶)装水、膨化食品、食用植物油、学生营养餐配送单位和学校食堂等6类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卫生许可情况的专项整治和全面监督检查工作。规范上述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卫生许可证发放审核和监督工作,按照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的要求进行审核和监督,落实责任,对不符合要求的单位依法予以查处。
3.餐饮业专项整治。按照《
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规定,以餐饮具消毒情况为重点开展餐饮单位食品卫生集中整治。检查餐饮具消毒方式是否符合卫生规范,从业人员能否正确使用消毒剂和消毒设备的情况,对不能正确使用消毒剂和消毒设备的从业人员要重新进行食品卫生培训或调换工作岗位。开展餐饮单位卫生状况调查。以区县为单位对辖区内所有的餐饮单位卫生状况进行全面调查,掌握全市餐饮单位整体卫生状况。进一步以餐饮业为重点推行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全市各区县在本辖区内抽取10户餐饮业单位,每户抽检5件餐饮具消毒效果检测贴片,核实其消毒效果,对不符合规定要求的要督促其整改,对不按照要求整改和整改不合格,情节严重的,要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并向媒体进行通报。结合节日食品卫生监督检查和创建卫生城活动,开展餐饮业专项整治,查处各种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