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加大食品安全专项执法检查力度。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触角实现“三个延伸”:由城市社区进一步向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市场延伸;由超市、集贸市场向食品批发企业、食品配送中心延伸;由有一定规模的食品经营企业向个体工商户、小商店延伸。针对季节性、节日性、区域性消费特点及消费者申诉举报多和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食品,集中开展食品专项执法检查,一是以城市社区、农村和城乡结合部为重点,开展重点区域执法检查;二是以商场、超市、集贸市场和批发市场为重点,开展引导和监督经营者建立健全自律制度专项执法检查;三是以节日为重点,开展节令食品市场专项执法检查。同时,加强禽类产品的监管,关闭活禽交易市场,严控禽流感通过集贸市场传播。
2.强化流通环节食品质量监管。一是加强食品质量监测,构建食品质量监测体系。进一步增强针对性,拓宽监测区域,强化对重点食品的质量监测和不合格食品的再监测工作。建立健全流通环节食品质量快速监测机制,逐步配备监测车辆和速检设备,对流通快、保质期短的食品等开展快速质量监测。二是加大消费警示发布力度。提高以食品质量监测和索证索票检查为主要内容的消费警示发布频率,深入宣传食品安全消费常识,不断增强曝光力度,引导消费,强化经营者食品安全意识,震慑不法行为。三是强化对质量监测不合格食品的后处理。在加大对不合格食品的查处力度,对严重危害消费者健康生命安全的食品施以重罚的基础上,以工商所为单位加强对监测不合格食品的市场巡查,一经发现责成立即下架撤柜,监督强制退市;对已售出的不合格食品,特别是有毒有害食品,监督经营者以公告或其他形式限期追回;对经监测不属于内在质量问题的,先行下架,按照工商部门要求整改并验收合格后,方可重新上市经营,强化重新上市监督。
3.加大查办食品违法案件力度。以农村和城乡结合部为重点地区,以集贸市场、农村集市为重点场所,以节日、全市重大活动期间为重点时段,以辐射农村的食品生产经营源头企业为重点对象,突出查处制售假冒伪劣食品、无证无照生产经营、经销不合格和有毒有害食品、食品中使用非食品添加剂、虚假食品广告、商标侵权、食品的假包装、假标识、假商标印制品等违法案件。加大市场巡查密度和案件排查力度,进一步完善执法办案机制,建立健全大案要案线索通报与协查制度,完善大案要案督办制度,加强信息沟通,搞好协作配合,发挥整体优势,狠抓大要案件查处,提高办案质量与效率。
4.发挥行政督导职能,推进企业自律进程。一是针对现行法律法规对食品企业自律制度没有强制性规定的现状,在坚持依法行政的前提下,充分发挥行政督导职能,采取将监督检查经营者索证索票制度执行情况与食品质量监测有机整合同步进行,检查与监测结果一并公布的做法,形成对食品经营者的强大社会压力,有效地推动其自律制度的贯彻落实。二是以对经营者食品质量联络员和商品质量管理人员普法培训为先导,从重点、大型食品经营企业入手,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面向食品经营者的送法上门活动,使经营者切实树立诚实信用、守法经营的观念。三是指导行业协会充分发挥协调自律功能,推动食品经营自律有关制度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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