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加快无公害水产品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步伐。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2006年认定无公害水产品产地40个、面积3.50万亩,累计认定产地228个、面积34.41万亩,占全市水产养殖总面积的55%,比2005年提高5个百分点。对全市40个有效期满的无公害产地进行复查换证。 2006年认证无公害水产品60个,2.42万吨,累计认证产品14.02万吨,占全市水产品总量的 45%,比2005年提高8个百分点。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监测。配合农业部搞好水产品药残监测和八城市水产品例行监测,继续保持我市水产品良好、稳定的质量安全水平。搞好水产品节日市场监测,在无公害产地、出口供货企业、规模养殖单位及各类市场共采样100个,重点检测品种为对虾、鲫鱼、鲤鱼等,重点检测参数是氯霉素、孔雀石绿及重金属等。开展无公害产地检查。8至9月份,组织专项检查活动,检查认定产地环境、依标生产、投入品使用情况及“生产日志”、“用药记录”等基本制度落实情况,发现问题,限期整改。
(二)严格食品企业市场准入,加大食品生产加工环节整治力度。
1.严格落实食品质量安全区域监管责任制,进一步健全完善协管员制度。
2.继续做好小麦粉、肉制品、糖果制品等 28类食品的市场准入工作,严格其中14类食品生产许可的市级审查发证工作。
3. 严格获证企业的年度报告及审查制度,加强对企业年度报告的审查,加大对重点产品在年审中的实地抽查力度,做好获证企业期满换证、注销等工作。
4.继续实施食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百千万工程”。把打击以非食用原料生产加工食品、滥用食品添加剂等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危害严重的食品制假售假违法行为作为重点,严密关注国家明令不允许使用的食品添加剂的苗头性问题,积极应对食品安全突发事件。
5.有针对性地开展系列专项行动。一是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液态奶监管通知精神,全面开展对液态奶生产企业的执法检查;二是开展食品容器、包装材料执法打假专项行动;三是开展蜂蜜和蜂蜜制品执法打假专项行动;四是开展无生产许可证查处专项行动;五是开展节日执法专项检查;六是根据媒体曝光、社会反映的倾向性、普遍性产品问题,积极应对,及时部署专项查处和整治行动;七是建立健全食品制假“黑名单”制度;八是建立快速反应机制。
6.充分利用“12365”热线电话完善食品质量安全举报投诉案件转办、督办制度,提高解决群众举报投诉食品质量安全的工作效率,成为质监系统食品质量安全监管的重要“窗口”。
(三)全面深化食品安全整治工作,进一步整治和规范食品流通环节经营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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