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06年我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津政办发[2006]26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06年我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六年四月二十七日
关于2006年我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食品安全的保障水平,根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06年全国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办发 [2006]24号)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和市委八届九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思想,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工作原则,按照全国统一领导、地方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以对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紧紧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危害严重的食品安全问题,依法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各种违法行为,切实保障全市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努力提高我市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二、工作目标
(一)重点建设和规范4个区县级区域性的农产品(种植业)质量安全检测站,20个乡镇级检测点,30个龙头企业检测点,布控100个基地农产品检测点,100个无公害蔬菜专销网点;进一步配合推进蔬菜水果市场准入制度,建立 100个放心农资连锁配送店;向农业部申报推荐无公害农产品全国统一认证50个。
(二)规模化生产基地的畜产品药物残留抽检合格率达到95%以上,批发市场、大型农贸市场和超市的畜产品药物残留抽检合格率达到 92%以上。
(三)制定、修订水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 7项,依标生产率达到80%以上;建设区县级渔业环境、水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3个,水产品中氯霉素、磺胺类、呋喃唑酮、已烯雌酚等药物残留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7%以上;批发市场、大型农贸市场、超市水产品质量安全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2%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