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2006年度全市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工作方案的通知
(榕政办〔2006〕10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公司):
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市建设“食品放心工程”联席会议办公室制定的《2006年度全市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工作方案》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六年七月三日
2006年度全市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工作方案
(市建设“食品放心工程”联席会议办公室)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2006年为民办实事工作的通知》(榕委〔2006〕1号)和《2006年度全省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工作方案》要求,为推动全市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工作进一步深入开展,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制定2006年度全市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工作方案如下:
一、治理畜牧业产品污染
由市贸发局、市农业局承办,市质监局、工商局、卫生局、公安局、执法局、环保局协办。治理工作目标:实行定点屠宰区域的猪、牛、羊定点屠宰率均达85%以上;上市猪、牛、羊肉主要卫生指标抽检合格率均达95%以上;产销环节生猪“瘦肉精”尿样抽样检出率、禽类(鸡、鸭)抗生素和磺胺类药物残留及鲜牛奶抗生素抽检超标率控制在1%以内。主要措施:
(一)由市贸发局、农业局负责,市工商局、公安局、执法局配合,加快无公害畜禽基地建设,确定一批规模生猪、蛋禽无公害基地,重点做好无公害畜禽基地农业投入品使用的监管、生产技术操作规程、种养殖技术等培训工作,加大畜禽养殖环保设施建设投入与监管。市农业局负责做好全市无公害畜禽、绿色食品基地建设,加快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工作。
(二)由市农业局负责,加快地方标准《莱克多巴胺检测尿样检测方法》的制定和验证工作,争取年内由市质监局发布实施。继续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产销环节生猪“瘦肉精”和规模饲养场禽类抗生素、磺胺类药物残留的检测,做好大中型奶牛生产企业鲜牛奶抗生素残留的检测。
(三)由市农业局负责,开展饲料生产企业的审查与抽检,基本完成综合审查证明的发放工作。加大对禁用药品及化合物的查处力度,继续整顿和规范兽用生物制品、禽流感疫苗市场,坚决杜绝非法疫苗的使用,确保动物防疫活动的开展,加强动物防疫的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