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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同意设立厦门市景观绿化建设行业协会职业技能鉴定站的函

厦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同意设立厦门市景观绿化建设行业协会职业技能鉴定站的函
(厦劳社〔2006〕208号)


厦门市景观绿化建设行业协会:

  你单位关于成立厦门市景观绿化职业技能鉴定站的请示已收悉。根据《劳动法》、原劳动部《职业技能鉴定规定》和《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规则》,经我局组织评审组进行建站条件评审,认为你单位基本达到建站条件,同意设立厦门市景观绿化建设行业协会职业技能鉴定站,鉴定工种、等级为:初、中、高级育苗工、绿化工、植保工;初、中级花卉工、盆景工、假山工。希望你们加强领导,坚持社会效益第一和质量第一,为劳动者和企业服务的指导思想,认真执行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接受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的协调、指导,不断改善鉴定条件,严格标准,保证鉴定质量,为建立和完善职业资格证书制度作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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