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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05年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05年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市政办发[2005]195号 2005年9月14日)


  国庆节即将来临,为了切实做好国庆节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使全市人民过一个祥和、愉快、安全的节日,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的要求,现就节日期间我市安全生产工作安排如下: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认真做好国庆节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
  安全生产事关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改革开放、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搞好安全生产工作是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具体体现。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当前我市的安全生产形势,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加强领导,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并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做好国庆节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
  二、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各区、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在9月26日前要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实际,认真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公安、消防、商贸、文化、旅游、工商等部门要重点对车站、商场、宾馆、饭店、影剧院、歌舞厅、网吧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及高危行业进行安全检查,凡是安全疏散通道、应急照明、用火用电和消防设施不符合安全规定或存在安全隐患的要提出整改要求,立即整改。
  公安交管、交通运输及农机管理部门要对营运车辆及其设备、设施、技术性能进行全面检查,对司乘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严禁机动车超速、超载、超高和驾驶员疲劳驾驶;严禁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上车;对非法营运车辆,必须坚决取缔;严禁农用车载客。
  安监、国土资源部门要加强对非煤矿山、尾矿库的检查,规范开采,防止坍塌、透水及滑坡、滚石等自然灾害。结合安全评价和行政许可工作,依法取缔和关闭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小矿山、采石场。
  旅游、林业部门要对各旅游景点进行全面安全检查。对旅游景点危险地段和危险区域必须设立的警示、警告标志或护栏网进行检查;对各类游乐游览设施的安全进行检查;对热点旅游景区控制高峰时段游人总量、疏导游客、严防拥堵、踩踏等突发事件的工作方案进行检查;对旅游接待专用车辆安全性能进行检查,严禁非专业旅游车辆载客。
  建设部门要对各施工工地进行全面检查,严防基坑坍塌、高空坠落和塔吊倒塌等安全事故的发生,以扭转建筑工地事故高发的局面。
  质监、市政部门要对锅炉、压力容器、电梯、天然气管道、加油站、液化气站等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不符合安全条件和要求的单位要严肃查处,消除隐患,确保安全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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