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与各单位、临街门店重新签订《门前“三包”管理责任书》,落实长效管理措施
责任单位:城6区市容局及高新区、经开区、曲江新区相关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市市容局负责检查监督。
工作要求:重新制定《西安市门前“三包”责任书》(以下简称《责任书》)样式,补充完善管理内容,明确管理责任、管理标准、处罚主体及依据;与各单位、临街门店重新签订《责任书》。
(八)整顿规范人行道机动车辆停放秩序
责任单位:由市城管执法局牵头,市公安交管支队配合。
工作要求:市城管执法局按照有关规定,核准人行道机动车辆停放站(点),制定整治方案;依据方案要求,取缔非法设置的停放站(点),清理乱停乱放的机动车辆,整顿人行道机动车停放秩序。市公安交管支队按照市城管执法局要求,对拒不配合整顿的违法车辆,督促其接受处理后,再进行车辆年审。
(九)清理人行道上残留的废弃物、障碍物,设置限制机动车辆停放的隔离桩(墩),设立人行道禁停机动车警示线、警示牌
责任单位:由市市政管委会牵头,市城管执法局、市规划局、市公安交管支队配合。
工作要求:市城管执法局、市规划局、市公安交管支队负责勘察确定隔离桩(墩)、警示线、警示牌设立方案。市市政管委会负责清理占用人行道废弃物、障碍物,恢复人行道路面,设置隔离桩(墩)、警示线、警示牌,做到美观、醒目、合理。
五、时间安排及阶段划分
整治活动由2005年10月开始至2006年3月结束,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2005年10月14日至10月31日):宣传动员阶段。市、区分别召开动员大会,进行深入动员;充分利用新闻媒体,进行广泛宣传;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整治任务、责任和措施。
第二阶段(2005年11月1日至2006年2月底):集中整治阶段。市级有关部门、城6区政府、高新区、经开区、曲江新区管委会根据整治任务及标准要求,集中开展清理取缔活动。
第三阶段(2006年3月):总结表彰阶段。对清理取缔活动进行总结、验收、评比,召开总结大会,对工作成绩优秀的单位予以表彰。
六、监督考核
西安市畅净宁亮新工程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整治活动的监督考核工作。
(一)考核范围及方式:
1.考核范围:市级各有关部门、城6区和高新区、经开区、曲江新区管委会及有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