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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教育经费专项督导检查情况的通报

  (九)2000年后教师工资按时足额发放情况。
  所查12个区县,2002年后教师工资均收归县管,全部实行银行工资卡发放,未出现拖欠工资现象。户县、高陵县、蓝田县2001年底以前拖欠教师工资共计2270万元。
  (十)“两免一补”政策落实情况。
  各区县严格按照市政府出台的城镇低保对象子女基础教育阶段教育资助暂行办法、进城务工农民子女义务教育就学意见、农村独生子女和双女户子女义务教育杂费减免办法落实了相关资助政策,减免学杂费。各区县政府也安排专项资金予以补助,2004年各区县财政补助资金共计322.89万元,2005年安排财政补助资金共计366.5万元。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从这次检查的情况看,我市教育经费投入政策落实情况较好的项目有:教师工资收归县管后没有新的拖欠;农村税费改革财政转移支付资金50%用于教育的规定都已落实;中央、省、市各项教育专款基本无挤占、截留、挪用现象;学杂费实行“收支两条线”后,基本做到全额返还学校使用;从2005年起各区县按照市政府统一要求,均设立了教育资金财政管理专户。但是,所查12个区县在教育经费投入和管理方面仍然存在以下几个问题:
  (一)教育经费财政投入主渠道“三个增长”未完全达到要求。
  1.第一个增长,即“教育财政拨款的增长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未能全部实现。高陵县2002、2003、2004年连续三年未达到增长;蓝田县2003、2004年两年未达到增长;长安区、碑林区2004年未达到增长。
  2.第三个增长,即“学生人均公用经费逐步增长”落实较差。所查12个区县2002--2004年小学、初中义务段公用经费,有7个区县存在未按标准拨付生均公用经费现象。
  (二)城市教育费附加未能全部拨付教育使用。
  所查12个区县,教育费附加三年合计欠拨教育1135.5万元,其中碑林区三年欠拨教育299万元,未央区三年欠拨教育94万元,临潼区三年欠拨教育432万元,高陵县三年欠拨教育131.5万元,户县2004年欠拨教育179万元。
  三、整改意见
  (一)各区县政府要充分认识增加教育投入的重要性,不断提高落实教育经费投入的政治责任感和依法履行教育管理责任的自觉性,按照《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教育经费专项督导检查情况的通报》(陕政办字〔2005〕14号)精神和要求,把各项教育投入政策切实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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