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今冬明春大力开展水利建设的通知
(市政发[2005]146号 2005年11月7日)
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一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改善广大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促进粮食稳定增产和农民持续增收,不断适应我市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对水利基础设施的要求,市人民政府决定,今冬明春在全市范围大力开展水利建设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刻认识今冬明春大力开展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水利基础设施是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解决“三农”问题,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一项关键措施。长期以来,各级党委和政府把水利建设作为发展农村经济的一项根本措施,带领广大干部群众坚持不懈地开展了以兴水治旱、防洪排涝为中心的建设活动,取得了显著成效,有效地改善了群众生活环境和生产条件,有力地推动了城乡产业结构的战略性调整。但是,随着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特别是农村税费改革的深入,水利建设工作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过去主要依靠农民投工投劳开展农田水利建设的组织工作难度加大,建设投入不足,甚至一些地方把开展水利建设活动与实行税费改革、减轻农民负担对立起来,弱化了水利建设的组织领导。在农业比较效益发生变化、农民市场主体地位已经确立和农民自主意识不断增强的新形势下,单纯依靠行政手段开展农田水利基本建设难以得到有效的进行。目前,在我市存在的水利工程老化失修、灌区效益衰减、乡村水利基础设施薄弱等问题与我市落实可持续发展观和落实“四化”发展理念,与贯彻今年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很不适应。加快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和整体面貌已成为一项十分紧迫的任务。
确保国家粮食安全、促进农民增产增收,加快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实现区域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都对现阶段开展水利建设提出了更高、更新的要求。各区县和市级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现阶段搞好水利建设是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关键措施。搞好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对保护和提高粮食生产能力具有基础作用,对调整农业结构、增加农民收入具有推动作用,对提高农民生活质量、加快新农村建设具有保障作用,对改善人居环境、提高城市竞争力具有促进作用。各区县、市级各部门要进一步认识加强现阶段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性,增强加快现阶段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的使命感,正确处理开展水利建设与农村税费改革,政府投入与农民积极参与的关系,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加大工作力度,以强烈的责任感和饱满的工作热情,全力以赴组织实施好今冬明春水利建设工作。
二、明确目标,突出重点,积极推进今冬明春水利建设活动全面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