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本人和班主任以及各学科任课教师要随时把反映学生综合素质点滴进步的事迹材料放入“综合素质记录袋”,具体方法包括:
(1)以学生自我评价为主,与老师协商取得评价结果的方法。在日常教育教学活动中,学生自己认为有值得记录的事迹时,可主动向相关老师提出添加记录的要求,教师应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认定并记录在册。
(2)以教师评价为主,与学生协商取得评价结果的方法。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教师要根据学生的表现,将那些有代表性的,能反映学生发展的表现提出来,征得学生同意后,存入“综合素质发展记录袋”。
(3)同学互相协商取得评价结果的方法。小组同学之间定期对“综合素质发展记录袋”的信息资料进行交流、补充和评价,这既是一个相互学习,取他人之长补自己之短,共同提高的过程,也是小组同学相互之间对某同学,某一行为表现共同协商,达成共识取得有关教师同意之后,依次记入“综合素质发展记录袋”。
(4)社会有关部门评价为主的评价方法。社会有关部门,如交通、环卫、文体场所、商场书店等有关部门和有关人士对学生表扬奖励的材料,经由学校相关老师认定后装入“成长记录袋”。
2、综合素质学期中评价。每学期中学习小组以“成长记录袋”事迹为依据,根据平时了解对本组学生进行一次评价(操作方法见《评价手册实施方法》)以使每个学生明确进一步努力的方向。
3、综合素质学期末评价 。学期末评价是指学期结束时对学生综合素质进行的评价,评价的目的是比较全面的了解学生学期末综合素质发展达到的实际水平,为教师、学校和学生进一步提高综合素质水平提供信息依据。
(1)多主体综合评价。学期末多主体综合评价于学期结束前进行;以学习小组为单位,按《初中学生综合素质发展手册》规定的项目、按《初中学生综合素质发展手册实施办法》(见附件)的要求进行,将评价结果(等级)记入“评价手册”相应栏目内。
(2)评价工具评价。用评价工具对学生学期末综合素质进行评价,是指于学期结束前使用各种评价工具搜集评价信息,以评价信息为依据对学生学期来综合素质发展水平做出价值判断。用评价工具搜集评价信息每学期进行一次,用“等级”表示评价结果,于学期结束前进行。用评价工具搜集评价信息进行学期综合素质评价的具体操作办法在各评价工具中都有使用说明。
同时,还可将评价工具的评价结果与多主体评价结果对照分析,探索形成性评价的规律。
4、综合素质学期评价。学期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由学期多主体综合评价结果与用评价工具搜集评价信息的评价结果整合而成。(整合的方法见《手册使用方法》)。
(五)形成性评价结果的应用
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形成性评价结果的应用主要有三个方面:
一是为教师在学生的后续学习中有针对性地帮助学生提高综合素质提供信息依据;
二是为学生和家长确定学生综合素质进一步发展的目标提供参考;
三是用来汇总学年度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以使学生本人、学生家长以及教师全面了解学生学期综合素质的发展水平。
五、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
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是在学生初中毕业时对学生综合素质进行的具有鉴定功能的总结性评价,评价结果应反映学生三(四)年来思想道德、学业成就、身体健康、心理健康和个性发展等方面达到的水平。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具有鉴定和为选拔提供参考的功能和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