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学生综合素质的形成性评价来说,最重要的依据就是学生日常的表现,这需要评价者日常的观察和积累,但要将其进行综合性地分析后再作为评价依据,不能简单将日常片段的记录经过累加和计算直接得出结论,应从多个渠道获得评价信息,并从多个角度对学生的综合素质进行分析判断。
(三)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初中毕业生评价制度
1.改革初中毕业生的评价内容,以《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试行)的评价指标体系为初中毕业评价的基本内容,改变不全面的评价内容。
2.改革初中毕业生评价的方法,采用科学可行的方法技术,按照规范化的程序搜集和处理评价信息,以评价信息的有效性从根本上保证初中毕业生评价结果的公平、公正性。
3.改革完善初中毕业生评价结果的表示形式,根据实际需要采用等级的、评语的、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多种形式表示评价结果,改变单一和只用考试分数表示评价结果的方式。
(四)建立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公示制度
公示制度是广泛接受群众监督,保证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公平公正的重要举措。对于初三毕业年级学生进行阶段性评价时,一是公示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机构的负责人及评价工作人员,使评价人员的工作接受群众监督;二是公示评价过程和方法,使群众知道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是怎样进行的;三是公示评价标准,让群众知道评价结果是根据什么做出来的;四是公示评价结果,让群众提出不同意见,对有异议的评价结果进行认真处理。
(五)建立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监督制度
1.学校要建立诚信保证及监督制度。建立综合素质评价的诚信保证及监督制度。参与有关人员,要签订诚信协议并建立诚信档案;同时要采取有效措施,督促有关人员严格履行诚信责任和义务。学校的评价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监督检查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并处理有关综合素质评价的投诉问题。
2.区县教委加强对学校初中综合素质评价,特别是毕业评价的公平公正性的监督检查,对于不正确的操作方式予以纠正。
3.市教委要掌握全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动态,从政策、理论和方法技术的层面指导全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六)建立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宣传机制
加强宣传,争取获得社会人士对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理解与支持。要通过电视、报纸、广播、座谈、讲座等多种方式加强宣传,一方面向公众阐明综合素质的含义及评价工作的意义,尤其要向家长说明综合素质评价对学生未来发展的重要价值;另一方面要尽量做到政策的公开、透明,广泛征求家长和各界人士的意见和建议,将各项保障制度做到尽量完善。
四、开展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一)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应包括日常的过程性评价和初三毕业生的终结性评价,特别应注意日常评价的积累工作。
(二)各区县制定具体的操作办法时,注意完善已经实施的我市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手册,并注意中小衔接问题;根据《北京市奥林匹克教育计划》的要求,2006-2008年期间,应将学生奥林匹克教育的学习效果,纳入到学生综合评价体系中,各区县应采取措施,要求中小学校,在学生期末成绩报告册中,增加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