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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关于企业年金方案和基金管理合同备案有关问题的通知

关于××单位企业年金方案备案的复函

××单位:
  你们报送的《××单位企业年金方案》收悉。经研究,该方案符合《企业年金试行办法》规定要求,望认真组织实施。实施中遇到的重要情况和问题,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此复。

××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二OO×年×月×日

  附件3
  ××[200×]××号

关于××单位企业年金基金
管理合同备案的函

××区(县)劳动保障局:
  根据《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劳社部令第23号)规定,××(申请受托人)拟作为××单位企业年金计划受托人,行使受托人职责,并选定了账户管理人、托管人和投资管理人,分别签订了委托管理合同。
  现将××单位企业年金计划受托管理合同和委托管理合同呈上,请与备案。

(申请受托人名称和盖章)
二OO×年×月×日

  附件4
  ××区(县)劳动保障局[200×]××号
关于××单位企业年金计划确认函

××(申请受托人):
  你们报送备案的××单位企业年金计划受托管理合同和委托管理合同收悉。根据《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劳社部令第23号)和有关规定,现对××单位企业年金计划予以确认,登记号为××。望认真履行受托人职责,按规定运作。
  此复。

××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二OO×年×月×日

  附件5
企业年金方案指引

  企业年金方案一般包括总则、主体条款、附则三部分,文本内容分章节逐条排序。
  一、总则部分
  (一)建立企业年金的目的。一般应表述为:为了保障和提高本单位职工退休后的生活水平,建立多层次养老保障体系;调动本单位职工的劳动积极性,建立人才长效机制,增强单位的凝聚力和创造力,促进单位健康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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