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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办理网上建议的通知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办理网上建议的通知
(市政办发[2006]35号 2006年3月2日)


  中国西安门户网站的“网上建议”栏目自今年2月8日开启以来,已收到大量对政府工作提出的建议和意见,为了更快、更好地办理这些建议和意见,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部门领导要高度重视市民提出的网上建议,认真研究,落实专人负责办理,办理结果报市政府分管领导审核后,由市政府办公厅答复市民,并通报市政府各领导。同时在门户网站上开设市民对答复满意程度的统计,接受公众的监督。
  二、收到网上建议1个工作日内,市政府办公厅负责在中国西安门户网站上公布受理情况并将网上建议分送市级各相关行政机关办理,同时在门户网站上告知网上建议人。
  三、各机关单位在收到网上建议办理单后20个工作日内应办结;情况复杂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办理期限,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10个工作日,并及时告知相关网民延期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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