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强化措施,狠抓重点领域安全整治
必须汲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突出薄弱环节、高危领域;要扭住大交通、大矿山、大危化三大专项整治不放,一抓到底,确保安全生产大局的稳定。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要在周密安排各项安全生产工作的基础上,突出抓好六个重点:
(一)抓好道路交通安全。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及交通、公安等部门要采取针对性措施,严把企业资质、从业人员、运输工具准入关。切实加强日常检查和路面管控,将疲劳驾驶、超载、超速违法行为作为重点监管内容,加强危险路段及漫水路桥的巡查,严禁车辆冒险通行。加强高速公路执法监管。加强自驾车监管。各级公安、交通、安监部门要认真履行交通安全监管职责,加强部门协同和配合,完善道路交通防汛应急抢险预案,对重点路段实施严防死守。同时,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当前要着力办好两件事:一是在今年8月10日前完成县乡客运道路危险路段、部位警示标志设置任务;二要在事故多发的重大危险路段、部位安装防撞护栏。由市交委、市公安交警总队组织调查摸底,按照一定的标准,列出名单,下达安装任务,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制订计划,限期完成。
(二)抓好水上交通安全。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及当地交通、海事等部门要严格汛期安全生产制度,加大汛期巡查和监管力度,严厉打击超载、冒雾航行、超封航水位航行、非法载客等严重违法行为。切实加强乡镇船舶、渔业船舶、高速船、危险货物运输船和渡口、码头安全管理,严格客渡船签字发航制度。标本兼治,严厉查处砂石船超载行为。强化客运船、滚装船消防工作。禁止水上运输剧毒化学品。
(三)抓好煤矿瓦斯、水患治理和矿山防汛工作。煤矿安全生产要打好瓦斯治理和整顿关闭两个攻坚战,遏制瓦斯与透水事故。各级矿山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矿山企业要严格汛期安全防范工作,制定针对性措施,严防淹井、垮塌、滑坡、雷击事故。凡有大雨、暴雨等灾害性预警,受水患威胁的井工矿山开采企业必须撤出井下人员。瓦斯矿井必须坚持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要严格执行煤矿下井工人每班定员和干部带班制度。严厉打击非法开采,大力推进煤矿安全整顿措施,坚决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小煤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