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6年中国沈阳国际农业博览会工作方案的通知

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6年中国沈阳国际农业博览会工作方案的通知
(沈政办发[2006]5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06年中国沈阳国际农业博览会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六年四月十日

2006年中国沈阳国际农业博览会工作方案

  为配合“世园会”和“开放年”工作,加强我市农业对外经贸交流与合作,促进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我市定于2006年9月15日至18日,在辽宁工业展览馆举办主题为“科技、创新、开放、发展”的2006年中国沈阳国际农业博览会(简称“农博会”)。为做好展会工作,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世园会”和“开放年”活动为契机,积极邀请国内外知名农事企业参展,扩大“农博会”的规模和影响,提升“农博会”的品牌效应,力求在国际性、专业性、创新性等方面有所突破,将“农博会”办成促进我市农业对外开放的盛会,展示我市新农村建设成果的舞台和农业招商引资、科技交流、经贸洽谈的平台,推动我市和谐社会和小康社会的建设。

  二、参展范围、条件及招展方式

  重点组织名优特新农产品及其加工品,特别是绿色、有机农产品、加工品和农业高新技术,农业科普、设备、工程类产品参展。

  参展企业或展品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国家、省、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获得绿色食品证书、有机农产品证书的企业,农业现代化园区,有出口经营权的大中型农产品出口企业,在国内外拥有知名品牌的企业,国内外拥有名优产品、先进技术、管理经验的企业,农产品销售中介机构,国内外农业先进设备制造企业,从事农业工程设计、信息、安装工程的企业,大专院校、科研院所以及从事农业科研开发的企业。
  本次展会采取政府组织与商业运作相结合的招展方式,鼓励开展多种形式的招展活动。

  三、展会活动及分工

  (一)9月14日晚,市政府举行招待酒会。由市农委负责,市政府办公厅、公安局、卫生局、外办、接待办配合。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