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山西省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晋政办发[2006]46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厅,各直属机构:
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制定的《山西省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00六年七月六日
山西省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方案
(省食品药品监管局 2006年6月19日)
为了全面贯彻温家宝总理、吴仪副总理对“齐二药”假药事件的重要指示和全国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工作会议精神,扎实搞好我省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根据《全国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方案》,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分工负责、企业全面整改、社会各界监督”和属地化管理原则,以《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和《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为依据,全面整顿和规范药品研制、生产、经营和使用秩序,集中解决影响药品安全的突出问题,提高药品监督管理水平和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质量管理水平,促进医药经济健康发展,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二、总体目标
通过专项行动,以重点单位、重点品种、重点环节为突破口,严厉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使生产销售假劣药品的违法犯罪活动得到有效遏制,药品研制、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的诚信守法意识、质量责任意识普遍增强,药品市场秩序明显好转,监管中不规范、不到位的问题得到有效解决,监管能力明显提升,药品安全保障水平显著提高。
三、主要任务
(一)整顿和规范药品研制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