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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创建充分就业社区活动的通知

  2、社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经费有切实保证。
  3、社区有方便人民群众的专门服务场所,环境整洁,配有电话、计算机、传真机、打印机等办公设备。
  4、社区有规范的服务标准、完善的工作流程、健全的工作制度,各项管理服务有章可循,业务流程和服务制度上墙公布。
  四、评审办法
  (一)“充分就业社区”实行全年考核,年底评审,对评审合格的社区由市级劳动保障部门授予年度“充分就业社区”匾牌。
  (二)达到“充分就业社区”标准的社区年初自愿申报,街道每个季度对社区创建情况进行评估,区(县)级劳动保障部门每半年组织一次复核,市级劳动保障部门不定期组织抽查审定。
  (三)市、区(县)两级劳动保障部门通过暗访、召开座谈会、查看台账、设立意见箱、发放调查表、电话回访等方式进行检查。
  (四)对拟表彰的“充分就业社区”要在当地主要媒体和社区内进行公示,广泛征求意见。
  (五)“充分就业社区”评审标准以一个年度的平均值为基础。
  五、具体要求
  一是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创建充分就业社区活动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是实现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是落实积极就业政策的有效载体,是响应“全民创业”号召的具体措施。各地要充分认识创建充分就业社区活动的重要意义,积极争取党政领导的高度重视和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引导社会各方面积极参与。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将创建充分就业社区活动纳入就业再就业工作总体规划,统筹安排。
  二是要加强组织领导。要加强对创建充分就业社区活动的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各级劳动保障部门都要成立专门的领导小组,抓紧研究部署工作,提出工作思路,尽早制定实施方案。市级劳动保障部门主要负责制定工作计划、具体标准和督促指导。县(区)级劳动保障部门主要负责具体实施、监督检查。要充分发挥街道劳动保障工作机构的积极性、主动性,指导和推动社区努力实现充分就业社区创建目标。
  三是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标准,分类指导。各市要在兼顾充分就业社区的主要指标和不同类型社区的特点及工作任务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评比标准和考评办法,分别制定“无‘零就业’家庭社区”、“比较充分就业社区”、“充分就业社区”三个不同标准,以充分调动社区参与创建充分就业社区活动的热情。
  四是要突出重点,务求实效。创建充分就业社区活动的重点是下岗失业人员和就业困难对象。要认真总结以往开展再就业援助工作的经验和做法,充分运用就业再就业新政策,逐步形成帮扶就业困难对象的长效机制。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在创建活动中充分发挥职能优势,会同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落实一对一就业援助,强化对下岗失业人员和就业困难对象的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和推荐培训等针对性服务。开展创建充分就业社区活动重在实效,要坚持实事求是,不搞形式主义,不压指标,杜绝各种虚报浮夸行为,防止瞒报失业人员、虚报就业人数等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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