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指导、配合业主公司制订项目的融资方案,多渠道筹集项目建设资金;
3.检查、监督项目建设资金的使用情况,确保资金按时拨付,控制工程开支;
4.办理落实其它涉及本部门职能的事项。
(七)省水务局职责。
1.协助制订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并做好该方案审查等工作;
2.办理落实其它涉及本部门职能的事项。
(八)省林业局职责。
1.协助制订项目征占用林地可行性报告方案,协助项目业主做好项目征占用地的报批等工作;
2.办理落实其它涉及本部门职能的事项。
(九)省地震局职责。
1.协助制订项目地震安全性评价方案,协调开展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做好抗震设防审批等工作;
2.办理落实其它涉及本部门职能的事项。
(十)省通信管理局职责。
1.负责项目的通信布局规划工作;
2.负责项目桥梁、隧道通信线路的走向及预留工作;
3.负责制订通信线路拆迁方案及工程费用预算方案;
4.办理落实其它涉及本部门职能的事项。
(十一)海南电网公司职责。
1.负责项目的电力布局规划工作;
2.负责项目桥梁、隧道电力线路的走向及预留工作;
3.负责制订电力线路拆迁方案及工程费用预算方案;
4.办理落实其它涉及本部门职能的事项。
(十二)省发展控股有限公司职责。
1.作为海南东环铁路海南省出资人代表,负责与铁道部出资人代表协商起草合资合同书和公司章程,组建规范的合资铁路公司;
2.拓宽融资渠道,筹集建设资金,编制项目融资方案;协助做好初步设计及投资概算、施工图设计及投资预算的审查工作;根据工程进度拨付资金,控制工程开支,降低工程造价;
3.协助设计院修改和优化项目设计方案;
4.协助合资公司对项目实行招投标、选择施工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协助合资公司对物资和设备采购实行招投标;
5.监督项目建设进度、质量、安全等工作;
6.参与拟订项目征地拆迁、补偿安置等标准;
7.配合有关部门,参与铁路建设项目及配套项目的前期工作和建设工作,参与协调铁路建设的有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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