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重大招商项目绿色通道工作实施细则
(南府发[2006]62号 二〇〇六年六月二十二日)
为进一步做好南宁市的招商引资工作,为外来投资者提供更优质的服务,营造一个良好的投资环境,尽快完成重大项目的相关手续,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建立南宁市重大招商项目“绿色通道”,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建立市绿色通道联席会议制度,成立领导小组
组 长:林国强 市长
副组长:黄家仁 市委常委、副市长
陈 刚 副市长
唐济武 副市长
肖莺子 副市长
成 员:卫自光 市政府常务副秘书长
侯小兵 市政府副秘书长
黄善武 市政府副秘书长、市规划局局长
黄 毅 市招商促进局局长
韦增寿 市审批办主任
陈 琪 市监察局局长
刘 雄 市发改委主任
李克民 市经委主任
唐本开 市建委主任
梁绍英 市国税局副局长
赵汉臣 市地税局局长
阮兆丰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李永干 市工商局局长
唐志喜 市商务局局长
韦滕贤 市环保局局长
覃家源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
李剑洪 南宁海关现场业务处处长
陈 红 外汇管理局广西分局外资外债处副处长
市绿色通道联席会议制度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市政府卫自光常务副秘书长兼任,办公地点设在市政府办公厅。常务副主任由市政府侯小兵副秘书长、市招商促进局黄毅局长兼任,副主任由市发改委刘雄主任、市经委李克民主任、市建委唐本开主任、市审批办韦增寿主任和市监察局陈琪局长兼任。
(一)绿色通道联席会议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1.负责进入市绿色通道项目的申报批准工作;
2.研究市重大招商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3.研究制订市重大招商项目绿色通道联席会议议题;
4.检查市重大招商项目绿色通道联席会议决策事项的落实情况,及时向市重大招商项目绿色通道联席会议负责人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