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宁市重大招商项目绿色通道工作实施细则及配套文件的通知
(南府发〔2006〕6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公司)、各有关单位:
《
南宁市重大招商项目绿色通道工作实施细则》、《南宁市重大招商项目绿色通道督察工作操作规程》、《
南宁市重大招商项目绿色通道跟踪服务操作规程》及《
南宁市重大招商项目绿色通道审批办证操作规程》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〇六年六月二十二日
为进一步做好南宁市的招商引资工作,为外来投资者提供更优质的服务,营造一个良好的投资环境,尽快完成重大项目的相关手续,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建立南宁市重大招商项目“绿色通道”,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建立市绿色通道联席会议制度,成立领导小组
组 长:林国强 市长
副组长:黄家仁 市委常委、副市长
陈 刚 副市长
唐济武 副市长
肖莺子 副市长
成 员:卫自光 市政府常务副秘书长
侯小兵 市政府副秘书长
黄善武 市政府副秘书长、市规划局局长
黄 毅 市招商促进局局长
韦增寿 市审批办主任
陈 琪 市监察局局长
刘 雄 市发改委主任
李克民 市经委主任
唐本开 市建委主任
梁绍英 市国税局副局长
赵汉臣 市地税局局长
阮兆丰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李永干 市工商局局长
唐志喜 市商务局局长
韦滕贤 市环保局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