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加强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全面提升职业教育办学竞争力
(八)加强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建设以国家级示范实训基地为龙头、自治区级示范实训基地为骨干、市县实训基地为基础的实训基地体系。到2010年,南宁职业技术学院建成国家级大规模区域性综合实训基地,国家级和自治区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分别建成国家级和自治区级示范实训基地。其它办有区、市级骨干专业的学校积极争创国家级、自治区级示范实训基地。实训基地建设方式实行单独建设与联合建设相结合,鼓励与企业合作建设,吸引企业资金、设备投入;实训基地厂房设施建设要比照现代企业生产场景,设备配置要跟踪企业技术进步,体现基础性、先进性、实用性、配套性要求;实训基地要向本区域各类职业院校开放,实行设备共用、师资互聘;实训基地实行灵活多样的用人机制和管理办法,面向市场,开展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开展各种技术服务。
(九)积极推动县级职业教育中心的建设。县级职业教育中心建设以县中等职业学校为基础,打破部门之间界限,通过资源重组,集中人力、物力和财力,每县建设好一所县级职业教育中心,赋予其管理、教育、培训、项目引进、技术开发与推广、生产经营、信息服务和劳务输出等多种职能,使其成为跨行业、跨部门、为全县劳务产业服务的人才培养培训基地。到2010年,6县均要建成资源共享的综合性职业教育中心。横县要建成在校生规模达3000人以上的国家级示范性县级职业教育中心,武鸣县和宾阳县要建成在校生规模达2000人以上的自治区级示范性县级职业教育中心,其余各县要建成在校生规模达1500人以上的县级职业教育中心。
(十)加强职业教育示范性院校建设。在整合资源、深化改革、创新机制的基础上,重点建设南宁职业技术学院、市一职校、市三职校、市六职校、横县职校、广西南宁高级技工学校和市卫生职业技术学校,大力提升示范性学校培养高素质技能型人才的能力,在办学思想、教育教学、招生与就业、质量与效益以及深化改革、创新体制和机制方面发挥示范作用。
(十一)加强职业院校教师队伍建设。建立符合职业院校教师成长规律的人才评价体系,鼓励和支持职业院校的专业教师申报多个专业技术资格和相应的职业资格,促进“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认真实施“教师素质提高工程”,积极开展以骨干教师为重点的全员培训,有针对性地开展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的专项培训,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和相关学历层次,培养一批高水平带头人;制定和完善职业教育兼职教师聘用政策,支持职业院校面向社会聘用工程技术人员、高技能人才担任专业课教师或实习指导教师。建立专业教师到企业实践制度,专业教师每两年必须有两个月到企业或生产服务一线实践。到2010年,全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学历全部达标;专任教师中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及以上学位比例不低于5%,专任任教师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比例达到25%左右。中等职业学校专任教师占教职工总数的70%左右,专业课教师在专任教师总量中的比例达到60%左右;每个专业至少应有3-5名骨干专业课教师;兼职教师比例一般不低于20%;“双师型”教师占专业课教师的比重达到50%左右。南宁职业技术学院青年教师中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及以上学位比例达到15%,专任教师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达到30%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