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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

  依靠企业、行业(系统)举办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鼓励企业单独、联合或参与举办职业学校或职业培训机构,实行培训、考核、使用、待遇相统一的政策,鼓励现有的职业学校、职业培训机构为民营中小型企业进行职工培训和后备职工培养,大中型企业可与职业学校建立对口联系制度,成为学校的咨询委员会或理事会成员,共同推进职业教育的改革与发展。有条件的企业要举办职业学校或培训中心,强化企业自主培训功能。
  积极引进境外、区外优质职业教育资源,扩大职业教育对外开放,借鉴国内外有益经验,推动职业教育领域中外合作办学,努力开拓职业学校毕业生国(境)外、区外就业市场。
  (五)推行工学结合、校企合作人才培养模式。大力推行校企合作。各职业院校要与企业、行业紧密联系,加强学生的生产实习和社会实践,改革以学校和课堂为中心的人才培养模式。职业院校在专业设置与调整、教学计划制定与修改、课程结构调整、学生实习实训和就业等方面要适应企业和用人单位需求。职业院校学生需按要求到企业等用人单位实习实训。在驻邕企业建立一批接收职业院校学生实习和专业教师进修基地,年销售收入5000万元以上的市属企业都要至少确定一所职业院校作为校企合作的伙伴,企业和学校要共同组织好学生的相关理论学习和技能实训工作,做好学生实习中的劳动保护、安全等工作,为顶岗实习学生支付合理报酬。建立弹性学习制度,允许学生分阶段完成学业。

  三、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进一步优化职业教育资源配置
  (六)合理调整教育结构,扩大中等职业教育招生规模。“十一五”期间,现有的中等职业学校不再改办成其它类型的学校,尚办有初中的职业学校应逐步将初中剥离,巩固和加强现有中等职业教育资源。在加快发展高中阶段教育的进程中,加强对初中后分流的宏观调控,逐步做到中等职业教育学校与普通高中招生数比例大体相当;扩大高职教育与中职教育合作举办(3+2)高职班规模,南宁职业技术学院招生数争取5%以上用于对口招收市属中等职业教育毕业生。进一步改进和完善中等职业学校一年多次招生、推荐入学、注册入学制度和办法,扩大中等职业学校的招生自主权。
  (七)整合职业教育资源,调整职业教育布局结构。加大对驻邕中等职业教育资源的整合力度,鼓励各中等职业学校打破隶属、地域限制,组建教育集团,推动职业教育规模化,实现教育集团内部在招生、教育教学管理,产教结合、毕业生就业等方面相互合作、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互相促进。各级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要加强对组建教育集团的组织引导和提供政策扶持。
  通过合并、联合、新建、扩建等多种形式,优化职业教育布局,做好首府职业教育发展的基础性工作。2006年,要完成市师范学校和市第二师范学校合并到南宁职业技术学院的工作,全面启动南宁职业技术学院相思湖新校区二期工程建设,进一步扩大南宁职业技术学院办学功能;做好市一职校与原邕宁县职业技术学校合并办学工作,扩大市一职校办学规模。加快市六职校新校区建设和广西南宁高级技工学校新校区的建设步伐。整合我市卫生教育资源,“十一五”期间完成市卫校和市第二卫校合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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