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组织体系与职责任务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石家庄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出现超出事发地设区的市政府处置能力,需要由省政府负责处置的特大型、大型地质灾害时,根据省国土资源厅行政主管部门的建议,省政府成立临时地质灾害应急防治指挥部(以下简称省应急防治指挥部),对地质灾害的应急防治工作进行统一指挥和部署。市政府可以根据本地实际情况,成立相应的地质灾害应急防治指挥部,分别负责中型、小型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的统一指挥和部署工作。
市应急防治指挥部由市政府主管副市长长任指挥长,市政府主管副秘书长、市国土资源局局长、市民政局主管救灾减灾工作的副局长任副指挥长,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建设局、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局、市环境保护局、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旅游局、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市地震局、市气象局、市电业局、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北监管局,以及北京铁路局石家庄铁路办事处、市警备区、市武警总队和市网通公司、移动通信公司、联通公司等有关部门、单位的负责同志为成员。
市应急防治指挥部的主要职责是: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特大型、大型地质灾害的应急防治与救灾工作;分析、判断成灾原因,确定应急防治和救灾工作方案;部署和组织有关部门、地区对事发地进行紧急救援;按规定协调军队和武警部队参加抢险救灾;指导设区的市地质灾害应急防治指挥部做好地质灾害的应急防治工作;处理其他有关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与救灾的重要工作。
市应急防治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国土资源局局长担任,副主任由市国土资源局分管副局长担任。
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汇集、上报突发地质灾害的险情、灾情和应急处置、救灾进展情况;提出具体的应急处置和救灾方案及措施建议;传达贯彻市应急防治指挥部的要求,协调有关设区的县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防治指挥部、市应急防治指挥部成员单位之间的应急工作,并督促落实;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分析灾害发展趋势,对灾害损失情况和影响程度进行评估,为市应急防治指挥部提供决策依据;组织应急防治和救灾的新闻发布工作;起草市应急防治指挥部的文件、简报和其他材料,负责市应急防治指挥部各类文书资料的准备和整理归档;承担市应急防治指挥部的日常事务和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预防与预警机制
(一)预防预报预警信息
1监测预报预警体系建设
县级以上政府要加快建立以预防为主的地质灾害监测、预报、预警体系建设,开展地质灾害调查,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建设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和专业监测网络,形成覆盖全市的地质灾害监测网络。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要与市水利、气象、地震等部门密切合作,逐步建成与全市防汛监测网络、气象监测网络、地震监测网络互联,各县(市、区)与市政府有关部门以及有关部门之间互通的地质灾害信息系统,及时传送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