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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物价局关于台山市川岛镇相关上网电价和销售电价问题的批复
广东省物价局关于台山市川岛镇相关上网电价和销售电价问题的批复
(二○○六年六月二十六日 粤价[2006]127号)
江门市物价局:
你局《关于川岛地方燃油电厂上网电价的请示》(江价[2006]62号)和《关于台山市川岛镇电价问题的请示》(江价[2006]65号)收悉。经请示省政府同意(工贸0593),现批复如下:
一、
暂定台山市上川电力有限公司和下川镇电力有限公司的上网电价为2.1822元/千瓦时(含税),此价格自上、下川岛完成电力体制改革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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