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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加快推进县级职业教育中心建设意见的通知

  (三)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我区县级职教中心的基本任务是:以就业为导向,切实提高农村新增劳动力的素质,扩大农村中等职业教育的规模,促进县域高中阶段教育的普及;广泛开展劳动力转移培训、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农村基层干部素质提高培训,培养农村科技骨干和致富带头人;根据农村实际和农民需要,配合当地农业现代化项目的实施,积极引进和开发农村致富示范项目,促进农村脱贫致富;形成为“三农”服务的信息采集发布网络,引导农民走市场化、产业化经营的路子,有针对性地向非农产业转移;为普通中小学开设综合实践课程、乡村成人文化技术学校提高师资和技术服务。
  (四)“十一五”期间我区县级职教中心的建设目标是:到2010年,全区争取建成在校生规模达3000人以上的国家级示范性县级职教中心10所,在校生规模达2000人以上的自治区级示范性县级职教中心15所,在校生规模达1500人以上的市级示范性县级职教中心20所,在校生规模达1000人以上的县级职教中心30所,每县均要建成在校生规模600人以上的职教中心。自治区重点扶持50所县级职教中心的建设,每年遴选发展职业教育积极性高、职业学校基础设施较好、人口数量较多的20个县作为立项建设对象。全区各县级职教中心年培训总量100万人次以上。
  二、理清发展思路,扎实推进县级职教中心的建设
  (一)全区各县级人民政府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的规定,切实履行职责,统筹领导,统筹政策,统筹资源,统筹规划,统筹经费,加快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要通过建设“政府统筹、部门联办、教育协调、多校一体”的县级职教中心,改变县域内职业教育多头管理、部门分割、资源零散、重复设置、效益低下的现状。
  (二)建立县级职教中心管理机构,完善管理职责。县域内职业教育机构在完成重组后,统一规范名称为:××县(市、区)职业教育中心。县级人民政府要成立由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办学委员会,负责职教中心的统筹、管理、协调工作,结合当地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实际,制定规划、采取措施,解决办学中的重大问题。在办学委员会领导下,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职教中心办学协调和日常管理工作,相关职能部门通过参与职教中心办学,在行业主管部门业务指导下,承担行业部门培训任务,主动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使县职教中心进一步增强实施技能人才培养、培训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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