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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加快推进县级职业教育中心建设意见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加快推进县级职业教育中心建设意见的通知
(桂政办发[2006]58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区直各委、办、厅、局:
  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加快推进县级职业教育中心建设的意见》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六年五月九日

关于加快推进县级职业教育中心建设的意见
(自治区教育厅 二00六年四月二十九日)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 [2006]1号)、《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05]35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决定的实施意见》(桂政发 [2005]58号)文件精神,以职业教育服务于县域经济发展为着力点,增强职业教育服务建设“富裕广西、文化广西、生态广西、平安广西”的能力和水平,提高农村劳动力文化科技素质,增强农村劳动力就业能力和提高收入水平,现就我区县级职业教育中心(以下简称“职教中心”)建设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明确目标任务,增强建设县级职教中心的紧迫感
  (一)县级职教中心是农村职业教育的新型办学实体,是培养技能型人才,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的重要平台。发展县级职教中心是树立科学发展观、落实职业教育战略地位的具体体现。在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结构升级的大背景下,在培育特色经济、发展民营经济、壮大园区经济、提升劳务经济的县域经济发展新思路指导下,发展县级职教中心的战略重要性日益凸显。县级人民政府要把加快农村职业教育发展与“富裕广西、文化广西、生态广西、平安广西”建设紧密结合,增强紧迫感和使命感,采取强有力措施,把县职教中心建成农村人力资源开发、劳动力转移培训、实用技术培训与推广和扶贫开发的基地。
  (二)改革开放以来,我区农村职业教育迅速发展,县级职业教育资源的统筹和整合步伐不断加快。但从总体上看,县级人民政府统筹发展职业教育的力度较弱,县域内条块分割、多头管理等问题仍十分突出,有限资源分散、重复低效办学尚在严重制约着县级职业教育发展,农村职业教育办学投入、办学机制以及人才培养的规模、结构、质量、效益还不能适应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需要。因此,必须落实“在国务院领导下,分级管理、地方为主、政府统筹、社会参与”的职业教育管理体制,按照《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县域经济发展的决定》(桂发 [2004]19号)要求,进一步强化县级人民政府对职业教育的统筹管理职能,整合县域各类职业教育资源,集中力量加快建设县级职教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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