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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农业厅关于印发《2006年省级农业新技术示范与推广项目指南》的通知

江西省农业厅关于印发《2006年省级农业新技术示范与推广项目指南》的通知
(赣农字[2006]48号)


各设区市农业(水产、果业)局、省厅直属有关单位、厅机关各部门:

  为切实做好2006年省级农业新技术示范与推广项目安排工作,我厅编制了《2006年省级农业新技术示范与推广项目指南》,现印发给你们,并就项目申报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设区市农业主管部门和省直有关单位要根据项目指南的要求,在总结以往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本着实事求是和认真负责的态度,加强对项目的可行性论证,保质保量地做好项目申报工作。

  二、请各设区市农业主管部门和省直有关单位于2006年7月20日前将计(财)字申报文件分别报送我厅计财处、有关业务主管部门各1份,项目申报书报送厅业务主管部门4份,厅业务主管部门初审后送厅计财处3份。

  联系电话:省农业厅计财处0791-6261267(传真),联系人:方昕。

  二○○六年七月四日

2006年省级农业新技术示范与推广项目指南

  为贯彻落实“品种特色化、基地规模化、生产标准化、经营产业化、投入科技化”的农业发展思路,加快发展现代农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2006年省农业厅继续实施农业新技术示范与推广项目。
  一、立项原则
  通过农业新技术的引进、示范、推广,提高技术入户率、覆盖率、贡献率和影响力,为转变农业增长方式,推动农业结构调整,促进农民增收提供科技支撑。在立项上把握以下原则:
  一是技术优先原则。示范推广的技术应是技术含量高、应用前景好、带动力强的新技术,鼓励传统技术与现代技术融合,促进引进技术消化吸收再创新,实现农业技术配套集成。
  二是突出重点原则。在兼顾产业及区域协调发展的基础上,以我省农业优势产业和特色产品为重点,强化主导品种、主推技术的示范与推广,加大实施主体的培训,引领我省现代种养业技术发展趋势。
  三是规模推进原则。根据“一县一业、一村一品”的要求,整合技术、土地、资本、劳动等各种资源,支持做大做强品质优良、特色明显、附加值高的农产品及加工品。
  二、支持重点和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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