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实施“走出去”开放战略的意见
(宁政发[2006]148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加快实施“走出去”开放战略是党中央、国务院在新时期着眼经济社会长远发展形势提出的重要任务。进一步推进实施“走出去”开放战略,对提高全市对外开放水平、全方位实施经济国际化战略提出了新的要求。为在更高层次上扩大对外开放,拓展发展空间,全面提升南京开放型经济的层次和水平,现就实施“走出去”开放战略提出如下意见:
一、按照全面提升经济发展水平的要求,把实施“走出去”战略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
1、提高对实施“走出去”开放战略重要意义的认识。加快推进“走出去”开放战略,是南京拓展发展空间,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增强发展后劲的必要途径;是更好地利用国际资源、在全球范围内配置资源,增强南京国际竞争力,提高城市国际化水平的客观要求;是南京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打破贸易壁垒,带动南京资本、设备、产品、技术、工程、劳务等输出,培育自己的跨国企业,提升开放型经济层次的需要。目前,我市“走出去”工作已经取得长足发展,但还存在规模不大、效益不高、后劲不足、对全市经济带动作用不明显等问题,与先进地区比较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在新的形势下扩大对外开放,必须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要求,更好地实施“引进来”和“走出去”同时并举、相互促进的开放战略,把实施“走出去”战略与拉动全市经济增长密切结合起来,把推动“走出去”与我市参与新一轮全球产业转移结合起来,把“走出去”开放战略当作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整体战略的有机组成部分,努力在“走出去”方面取得明显进步。
2、明确实施“走出去”开放战略的发展目标。全市实施“走出去”开放战略的总体目标是:“十一五”期间,在提高质量和层次的基础上,对外投资规模在“十五”的基础上实现倍增,在境外投资大项目上实现突破,力争实施1-2个境外资源开发、收购兼并、自由贸易区建设的大项目;对外承包工程从施工分包向总承包方向转变。具体目标是:年对外投资规模从目前的800万美元提高到1500-2000万美元,累计对外投资企业达到60家,境外投资总额达到8000万美元;实现对外承包工程、劳务合作和设计咨询新签合同额32亿美元,完成营业额30亿美元;通过“走出去”带动产品、成套设备、散件、材料出口5亿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