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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吉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的通知


  提高利用外资规模和质量。充分发挥政策、土地、资源、劳动力等方面优势,积极引进国内外资本、技术及各类要素。主动承接国际国内产业转移,大力引进重要战略投资者,注重引进中小投资者。积极推动与德国大众、日本丰田、英荷壳牌、韩国锦湖、香港财富集团等合资合作。鼓励外资以控投、参股、并购等方式,参与国企改组改造和不良资产处置,参与基础设施建设和传统产业改造,参与资源枯竭型城市经济转型和发展接续产业。加快服务贸易领域利用外资步伐。积极争取和有效利用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实际利用外资5年累计超过100亿美元,年均增长20%。

第二节 积极发展对外经济贸易


  努力扩大出口。按照以质取胜、市场多元化的要求,优化出口商品结构。扩大汽车及零部件、高新技术、医药及绿色无公害农产品等出口规模,提高出口产品层次和附加值。培育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自主品牌的出口商品,发展一批骨干出口企业。推进外贸经营主体多元化,巩固扩大东南亚、东北亚和欧洲出口市场,拓展拉美、非洲及中东市场。鼓励进口高新技术产品、关键设备和重要原材料。外贸出口总额达到55亿美元,年均增长17%以上。

  加强对外经济合作。鼓励企业采用投资、贸易、建厂等多种形式,开展对外经济合作和跨国经营。依托专业工程骨干企业,积极承揽国外交通、石化、电力、矿山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带动设备与装备出口。引导企业扩大境外资源开发,积极推动面向周边国家铁矿、森林、煤炭等资源开发利用。加强各类外派劳务基地建设,培育“吉林劳务”品牌,扩大劳务输出规模。

第三节 加强国内外区域合作


  发挥区位优势,加强与周边国家和省区经济联系,积极参与区域经济分工与合作,拓宽对外开放广度和深度。

  加强国内区域合作。发挥比较优势,突出产业特色,加强同辽、黑两省及内蒙古东部区域经济合作,提高产业关联度,协调建设跨地区、跨流域的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加快东部铁路通道和西部运煤通道建设,促进生产要素合理流动,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互利共赢。推进与发达地区经济合作与交流,积极引进资金、先进技术和管理,承接产业、资本转移。

  加强国际区域合作。扩大东北亚区域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充分发挥珲春市对外开放窗口作用,推进图们江下游地区开发开放。积极推动与俄、日、韩、朝、蒙等国家在经贸、科技、能源、原材料、矿产资源等领域的合作与开发。加快国际通道建设,推动中俄珲春-哈桑、中朝珲春-罗津先锋跨国边境经济合作区建设,推进对俄“路、港、关”、对朝“路、港、区”一体化进程。大力发展对俄、对朝边境贸易和互市贸易。规划建设航空口岸、铁路口岸以及重点边境公路口岸,改善通关环境,提高通关能力。建立大图们江区域和国际多边合作机制,搭建区域性国际投资贸易和交流合作平台。

第四节 增强开发区集聚功能


  适应开发区政策环境变化,创新开发区管理模式和运行机制,再造体制机制新优势,增强辐射带动作用,实现向多功能综合产业区和新型城区的转变。加强产业引导,突出产业特色,加快产业集聚,着力引进战略投资者,注重引进技术和人才,发展资本密集型和技术密集型产业。强化集约利用土地,推行循环经济模式。注重综合环境建设,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完善基础设施和配套服务功能,搭建对外招商引资平台,提升自主创新和研发能力。各类开发区实现地区生产总值占全省总量的50%以上,工业增加值占70%以上,实际利用外资占50%以上,财政收入占40%以上。

第十一章 建设和谐吉林


  坚持以人为本,更加注重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更加注重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更加注重社会公平,更加注重民主法制建设,切实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保持社会稳定,推进和谐吉林建设。

第一节 提高人民生活水平


  坚持把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作为发展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提高城乡居民收入水平和生活质量,增加公共服务供给,使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积极扩大就业。把扩大就业摆在经济社会发展更加突出位置。坚持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方针,贯彻落实积极就业政策。充分发挥市场配置劳动力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引导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服务业和中小企业,支持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鼓励全民创业,促进多种形式就业。强化政府公共就业服务职能,加快建立政府扶持、社会参与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搞好劳动保障技能实训基地建设。完善和实施鼓励企业增加就业岗位、加强就业培训等相关优惠政策。加大政府投资开发公益性岗位力度,完善困难群体就业援助制度。加快农村劳动力就业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就业立法进程,建立促进扩大就业长效机制。建立适应劳动保障服务功能发展需要的信息网络。全省城镇新增就业175万人。

  完善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制度。基本形成基本养老保险、企业年金和个人储蓄养老保险相结合的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加快推进离退休人员由社区组织管理。全面实现失业保险市州级统筹,扩大失业保险参保面。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运行机制,妥善解决困难企业职工和退休人员医疗保险问题。完善工伤保险政策,扩大生育保险覆盖面。完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基本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探索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加快社会保障服务体系建设,推进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加快社会福利、救济、优扶安置和社会互助等保障事业社会化,规范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救助和社会扶助体系,建立市(州)、县(市、区)、乡(镇)三级社会福利服务体系,实现全省每个乡镇建有一所农村福利服务中心(农村养老院)。2010年全省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350万人;失业保险参保人数达到290万人;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到310万人;企业工伤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80万人。

  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进一步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推进劳动关系调整的市场化、法制化。充分发挥工会等社会团体作用,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加强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建设。注重社会公平,合理调节收入分配,加强对垄断行业国有企业收入分配监管,建立预防和解决拖欠工资问题的长效机制。规范收入分配秩序,着力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水平,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有效调节过高收入。调整最低工资标准,严格执行最低工资制度。建立规范的公务员工资制度,加快福利待遇货币化。

  改善城乡居民生活条件和质量。努力改善城乡居民衣食住行条件,加强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创造环境优美、适宜人居的生活环境。加快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开发建设,实施城市和煤矿棚户区改造,三年拆迁、五年完成9个市(州)中心城市1500万平方米棚户区改造任务。城市供水、燃气、供热普及率分别达到90%、75%和80%,城市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0%,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67%。城市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达到27平方米。优化村屯布局,改善农村生活环境,分步建设农村新社区。农村居民人均住房面积达到22平方米。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60%。

  积极培育消费热点。优化消费结构,拓展消费领域,改善消费环境。鼓励住房、汽车、通讯、教育、旅游、文化娱乐、健康安全等服务消费和休闲消费。努力开拓农村消费市场,提高农民消费水平。扩大消费信贷领域和规模,规范消费市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加大扶贫工作力度。强化各级政府扶贫职责,完善扶贫开发机制。整合政府扶贫资金,加大扶贫投入,加强以工代赈,逐步提高扶贫标准。把贫困村作为扶贫重点,因地制宜实行整村推进的扶贫开发方式,加强劳动力就业转移培训和产业化扶贫。更加注重对贫困家庭子女的扶助,提供良好的教育条件和成长环境,减少贫困代际传递。采取社会救助和设立专项贷款等措施,防止因灾、因病、因学返贫。

第二节 发展人口、卫生、体育事业


  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稳定人口低生育水平,改善出生人口素质和结构。积极发展老龄事业,加强社区养老服务、医疗救助、老年公寓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发展妇女儿童事业,依法保障妇女儿童权益。支持残疾人就业和康复事业发展,建设省残疾人康复中心。2010年全省总人口控制在2745万人以内,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2.0‰以下。

  发展医疗卫生事业。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合理配置医疗卫生资源。改善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提高疾病预防控制、医疗救治和应急处置能力,改善医疗卫生机构条件,加强专业队伍建设。发展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形成与城市医院分工协作、双向转诊的医疗服务体系。加强传染病和地方病防治,严格控制艾滋病等重大传染病传播,有效预防和控制碘缺乏症等地方病,综合防治心脑血管疾病等慢性病。加强妇幼保健工作。积极发展中医药事业。大力发展农村卫生事业,全面推进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

  发展体育事业。大力开展全民健身运动,提高全民健康素质。以学校为重点抓好青少年体育,以乡镇为重点抓好农村体育,以社区为重点抓好城市体育工作,加强城乡体育设施和全民健身网络建设,构建面向大众的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积极发展竞技体育,重点发展冰雪等优势项目。建设省速滑馆、北大湖滑雪场等大型体育设施。办好2007年第六届亚冬会,积极参加2008年北京奥运会。

第三节 支持少数民族和边境地区加快发展


  进一步加大财政扶持力度,建立长期稳定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积极发展社会公益事业,增加社会公共产品供给,改善交通、通讯基础设施条件。充分利用西部大开发和扶持少数民族地区、边境地区经济发展的优惠政策,加强少数民族人才队伍建设,支持发展民族特色产业、特需用品和其它优势产业,推进“兴边富民行动”,促进少数民族地区、边境地区经济加快发展。加强边境管理,实施“千里江堤”工程,保障边境地区社会稳定。

第四节 加强社会主义文化和精神文明建设


  繁荣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推进文化创新,繁荣艺术创作,提高文化艺术产品质量,创造更多更好适应人民群众需求的优秀文化产品,建立覆盖全社会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进一步扩大广播电视有效覆盖,继续实施“西新工程”和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加快推进城市数字电视整体转换,广播、电视人口覆盖率分别达到98%、99%。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加强创业文化建设,积极发展文化产业和新闻出版产业。建设长春科技文化综合中心、省图书馆、省博物馆等重点文化设施,实施高句丽世界文化遗产保护二期工程。培育具有吉林特色的文化品牌和龙头企业,支持长影集团和吉林出版集团加快发展,建设国家级动画产业基地和教学研究基地。

  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全面落实用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全党、教育人民的战略任务,深入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不断巩固全省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广泛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教育,推行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基本道德规范。努力提高公众科学素养,倡导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文明风尚,增强全社会的创造活力。做好宗教工作。组织史志续修工作。加强国防教育,保护军事设施,深入开展“双拥”活动。高度重视国防动员工作,全面提高经济动员和交通战备能力。

第五节 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


  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积极稳妥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健全民主制度,加强基层民主建设,坚持和完善政务公开、厂务公开、村务公开。尊重和保障人权。巩固和壮大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保证民族自治地方依法行使自治权。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做好侨务工作。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的桥梁纽带作用。

  全面推进法制建设。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法制化建设进程,加强地方立法工作,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建设地方性法规体系。坚持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健全和落实执法责任追究制度。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规范执法行为,加强司法监督,促进司法公正,维护司法权威。完善法律服务体系,做好法律援助工作。继续有效开展普法教育。

  加强廉政建设。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力度,推进反腐倡廉体制、机制和制度创新,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强化社会监督。严肃查处违纪违法的大案要案,加大专项治理力度,加强行风建设,坚决制止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第六节 提高社会管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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