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强化土地供应调控力度,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
要重点加强对闲置土地的处置力度,土地部门要对全市土地占用情况进行调查清理,并于今年9月底前将清理结果向社会公布。要加强对房地产开发用地的监管,盘活用地存量。对超出合同约定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依法从高征收土地闲置费,并责令限期开工、竣工;满二年未动工开发的,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对虽按照合同约定日期动工建设,但开发建设面积不足1/3,已投资额不足1/4,且未经批准中止开发建设连续满一年的,按闲置土地处理,切实制止囤积土地行为。要继续加强对土地一级市场监控力度,根据房地产市场变化情况,适时调整土地供应结构,适当提高普通居住用地在土地供应中的比例,着重增加中低价位、中小套型的普通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房建设用地供应量。要继续停止别墅类用地供应,严格控制高档住宅用地供应,杜绝豪宅审批,提高普通商品房用地供应能力。
四、加强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和管理,解决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需要加强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和管理。要继续抓好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完成今年100万平方米经济适用住房年度建设计划,要完善销售对象审批和公示制度,严格控制单套户型面积和销售对象,销售对象要按程序审批并公示。切实降低开发建设成本,建设单位利润要控制在3%以内。同时,还要进一步提高经济适用住房在住房供应结构中的整体供应比例,由过去规定的20%提高到30%左右。要加快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进度,确保完成经济适用住房年度建设计划。对城市边角、死角地带可考虑安排一定数量的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项目,但必须符合城市规划,由市房产管理局审核批准。严格规范集资合用建房,禁止单位以经济适用住房名义,变相进行住房福利分配。
五、完善廉租住房制度,切实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
要加大廉租住房建设投入力度,加快城镇廉租住房制度建设,有效落实廉租住房资金筹措渠道。要将土地出让净收益的一定比例用于廉租住房建设。有廉租住房建设任务的各区政府,要抓紧落实廉租住房建设用地,回民区、玉泉区各100套廉租住房要在年内完成主体;新城区、赛罕区也要尽快落实廉租房建设用地,力争年内开工。继续扩大廉租房制度覆盖面,今年新增廉租房租赁补贴家庭500户,总量达到1500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