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清收盘活农村信用社不良资产工作的通知
(武政[2006]6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做好我市清收盘活农村信用社不良资产工作,经研究,现将《省人民政府关于清收盘活农村信用社不良资产的通知》(鄂政发〔2006〕6 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工作提出要求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进一步提高对清收盘活农村信用社不良资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清收盘活农村信用社不良资产,关系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关系到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关系到政府公信力建设,关系到“诚信武汉”建设。因此,要提高对此项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做好清收盘活农村信用社不良资产工作,更好地支持我市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
二、切实加强对清收盘活农村信用社不良资产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市清收盘活农村信用社不良资产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涂勇任组长,市人民政府市长助理孙亚任常务副组长,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市金融办主任余信国、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张述传、市委组织部副部长胡先强、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刘敢生、市财政局副局长周学云、市农业局副局长陈炼涛、人行武汉分行营管部副主任周德讯、市农村信用联社理事长刘必金任副组长。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李光、市建委副主任彭浩、市法制办副主任倪子林、市监察局副局长陈启明、市人事局副局长罗永焱、市劳动社保局副局长尹海香、市审计局副局长胡勤华、市地税局副局长肖绪湖、市工商局副局长赵在俊、市物价局副局长高志尊、市房产局副局长朱志强、市国税局总会计师任和、市国土资源局副总工程师黄正移、市农村信用联社副主任邓传忠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余信国兼任主任,负责对全市清收盘活农村信用社不良资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有关工作的督促、协调。各区也要成立相关领导机构,强化组织领导,形成工作合力,切实做好清收盘活农村信用社不良资产工作。
三、明确工作重点,强化工作措施,确保清收盘活农村信用社不良资产各项工作目标顺利完成。各区人民政府要制订清收盘活农村信用社不良资产工作方案,按照“依法依规、多管齐下、区分类别、一类多策、务求实效”的要求,加快清收盘活工作进度,确保全市清收盘活农村信用社不良资产工作顺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