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落实口岸服务快速反应机制。市政府口岸办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口岸各主要单位设立通关值班室或通关应急中心,建立相应的值班制度、领导现场办公接待制度和通关应急程序,落实“急事急办、特事特办”服务措施,确保通关畅通无阻。
(六)落实2 4小时通关制度。货物出口实行2 4小时无假日通关,完善货物进口预约服务制度,落实节日通关加班制度。对特资、重要物资和设备通关,在现场实行全程“专人专护”服务。
(七)提高中介通关效率,优化中介服务市场。治理规范中介服务市场,加强行业管理、监督、服务和培训,提高中介环节通关时效。
(八)开展共建文明口岸活动。编制《天津口岸快速通关工程服务指南》,运用报纸、刊物、政务平台、现场触摸屏、公示栏等相关媒体,搞好通关工作宣传、通关政策指导以及先进经验推广。推行服务承诺和政务、检务公开,有诺必践,违诺必究,考评通关服务实行企业一票否决制。开展通关调研,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
四、推出新型通关措施,扩大便捷通关范围
(九)深化通关模式改革
1.对保税区进出口货物简化手续、提高效率、加速口岸通关,逐步扩大“分批出区、集中报关”范围。
2.扩大舱单预申报范围,推广“提前申报、实货放行”通关模式。
3.针对开发区监管特征,实施货物进口“直提直放”通关模式。
4.扩展加工贸易企业联网,2004年增加到80家,用3-5年时间逐步扩展到90%以上的加工贸易企业。
5.推行“验放登记、集中审征”新通关模式,为企业货物进口创造“无障碍”通关便利。
6.加强关、检部门合作,推行“关检共同查验”和“关检联网、一单两报”,简化报检、报关及查验作业流程,加快通关速度。
7.简化报检手续,加快验证放行速度。积极推行“源头管理、过程检验、抽批检验”;简化申报单据种类,加快审单速度;创造条件实现检验检疫内部无纸化信息流转,加快内部单证流转速度。
8.在实现电子报检、电子签证、电子转单“老三电工程”的基础上,推进电子报检、电子监管、电子通关“新三电工程”,加快通关速度。
9.制定大宗散货便捷通关措施,改进大宗散货现行通关模式。
10.港、航、路、场加强责任目标管理,改进现场作业;缩短工作流程;改善港口内、外部交通环境;制定天津口岸集疏运措施,确保口岸畅通,尤其要确保港口集装箱集疏运畅通,在铁路作业计划上给予优先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