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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天津市委员会、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加快开放型经济发展的决定


  7.引导资金投向,拓展招商领域。围绕实施“五大战略举措”,重点引导内外资投向6大支柱产业和12个产品基地,特别是高新技术产业、环保产业和基础设施建设;服务业要充分利用海河综合开发的机遇,在金融、商贸、物流、房地产等行业实现引资新突破。吸引国内外投资者参与旅游资源开发和景区景点建设,允许内外商买断景区景点的经营权。郊县要在农业产业化、郊区工业化、郊区城市化上,加大招商力度。制定吸引跨国公司地区总部落户我市的政策,引进更多的研发中心、分销服务中心、投资性公司,提高国际竞争力。

  三、积极培育外经贸市场主体.大力开拓国际市场

  8.支持各类企业自营出口,壮大外经贸市场主体。促进国有大中型企业加快机制转变和技术创新,增强核心竞争力。推进国有外贸企业整体改制,实现股权结构多元化。采取灵活政策,支持三资企业扩大出口规模。制定鼓励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建立促进服务体系。支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实行对外贸易经营登记制,放宽外经企业经营权审核条件,加大对民营企业出口的扶持力度,全市每年新增自营进出口企业超过1000家,有出口实绩的企业达到70%左右。积极引进国内外企业来津设立贸易公司。

  9.实施科技兴贸战略,大力开拓国际市场。编制“天津市高新技术产品出口目录”。对重点商品、高新技术产品和高新技术出口企业给予重点扶持。推动软件产业出口基地建设,制定“天津市软件产业发展规划”,出台鼓励政策,规范统计体系,建设孵化平台。大力发展服务贸易,建立和完善服务贸易统计体系。建立完善出口商品监测预警机制,研究完善应对境外进口商品倾销冲击的保护措施。鼓励企业“走出去”开拓国际市场,重点推动埃及苏伊士特区等项目建设。鼓励以企业联合体形式承揽国际工程,带动成套设备出口。大力发展劳务合作。

  10.设立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资金。充实外贸发展资金,主要用于培育外贸出口主体、支持扩大出口规模,调整结构,拓展市场,建设信息网络。设立招商专项资金,主要用于重点项目招商,开展招商活动,搭建招商平台,奖励对招商做出贡献的单位。在国家调整出口退税政策的情况下,市有关部门和各区县要保证地方承担的退税部分不发生拖欠,及时足额退付。

  四、整合、聚集开放区域功能.不断增强辐射力和带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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