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可信度等级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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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材料 │审核原则及注意事项 │主要法规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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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加盖进口单位公 │原则上进口单位必须将所有的逾期未核销付│(1)《贸易进口付汇监管暂行办法》 │
│章及法人单的申请函│汇清理完毕才可申请等级调整,对未能全部│(2)《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贸易进口 │
│2、企业法人营业执 │清理的必须说明合理原因。 │付汇分类管理(试行)办法》 │
│照 │ │ │
│3、进口付汇名录卡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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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贸易进口付汇银行操作规程
银行在为进口单位办理贸易进口开证及售付汇业务时,必须审核进口单位的“名录卡”及“外汇管理业务协办员证”,并按《
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贸易进口付汇分类管理(试行)办法》及本规程为进口单位办理开证及售付汇。如需经外汇局备案的,银行必须凭外汇局签发的“进口付汇备案表”及其他有效商业单据为其办理开证及售付汇。付汇后,按外汇局有关规定及时做好国际收支申报。
(一)信用证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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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材料 │审核原则及注意事项 │主要法规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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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进口合同 │1、审核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及相关内容一致性。 │1、《结汇、售汇及付汇管理规定 │
│2、跟单信用证开证 │2、银行及进口单位应将开证日期填写在进口付汇核销 │》中国人民银行令1996年1号 │
│申请书 │单(代申报单)的进口批件号栏的前6位内。 │2、《进口付汇核销贸易真实性审 │
│3、跟单信用证结算 │3、对于开证后、见单后、提单日后或承兑日后90天以 │核规定》[1998]汇国函字第199号 │
│方式要求的有效商业│上(不含90天)付汇的,在进口付汇核销单(代申报单│3、《规范进出口代理业务若干规 │
│单据 │)的付汇性质栏内勾填“90天以上信用证”,备案表编│定》[1998]外经贸政发第725号 │
│4、进口付汇备案表 │号填写999999;对于90天以内信用证付汇的,在付汇性│ │
│(或有) │质栏内勾填“正常付汇” │ │
│5、进口许可证或登 │4、属代理进口项下的,应审核代理方与委托方的代理 │ │
│记表、进口证明(或│协议,并按《规范进出口代理业务若干规定》[1998]外│ │
│有) │经贸政发第725号文执行。 │ │
│6、委托代理协议( │5、对实行进口配额管理或特定产品进口管理的货物, │ │
│或有) │应提供有关部门签发的许可证或进口证明;进口实行自│ │
│ │动登记制的货物,还应提供机电产品登记表。 │ │
│ │6、付汇时,审核跟单信用证结算方式要求的有效商业 │ │
│ │单据及进口单位填写的进口付汇核销单(代申报单) │ │
│ │7、信用证项下延期付款的,应审核合同的修改件,外 │ │
│ │方银行电报及正本报关单。但延期后,必须与进口单位│ │
│ │开证时的可信度指标等级可使用的结算方式相适应。 │ │
│ │8、装运期延期,应审核合同修改件,外方银行电报。 │ │
│ │但延期后,必须与进口单位开证时的可信度指标等级可│ │
│ │使用的结算方式相适应。 │ │
│ │9、关于贸易从属费用支付,银行应按如下原则:(1)│ │
│ │CIF或C&F等成本加运费、保险费及其贸易从属费用 │ │
│ │的价格条款,其费用应包含在货物单价之中,一并向海│ │
│ │关报关。(2)FOB等价格条款,其运费、保险费用,银│ │
│ │行应以非贸易(含资本)项下对外付汇申报,按规定向│ │
│ │有关运输公司、保险公司支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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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托收结算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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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材料 │审核原则及注意事项 │主要法规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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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进口合同 │1、审核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及相关内容一致性。 │1、《结汇、售汇及付汇管理规定》 │
│2、付款通知单(D/A│2、对于见单后、提单后、或承兑后90天以上(不含9│中国人民银行令1996年1号 │
│.D/P单) │0天)的托收付汇,在进口付汇核销单(代申报单) │2、《进口付汇核销真实性审核规定 │
│3、跟单托收结算方 │的付汇性质栏内勾填“90天以上托收”,备案表编号│》[1998]汇国函字第199号 │
│式要求的有效商业单│填写999999;对于90天以内托收付汇的,在付汇性质│3、《关于完善售付汇管理的通知》 │
│据 │栏内勾填“正常付汇”。 │汇函[1998]27号 │
│4、许可证、登记表 │3、对实行进口配额管理或特定产品进口管理的货物 │4、《规范进出口代理业务若干规定 │
│、进口证明(或有)│,应提供有关部门签发的许可证或进口证明;进口实│》[1998]外经贸政发第725号 │
│5、进口付汇备案表 │行自动登记制的货物,还应提供机电产品登记表。 │ │
│(或有) │4、属代理项下的,应审核代理方与委托方的代理协 │ │
│6、委托代理协议( │议,并按《规范进出口代理业务若干规定》[1998]外│ │
│或有) │经贸政发第725号文执行。 │ │
│ │5、付汇时,审核跟单托收结算方式要求的商业单据 │ │
│ │及进口单位填写的进口付汇核销(代申报单)。 │ │
│ │6、托收项下延期付款的需提供正本进口报关单核销 │ │
│ │证明联,合同修改件,银行确认发出的修改电报。但│ │
│ │延期后,必须与进口单位承兑时的可信度指标等级可│ │
│ │使用的结算方式相适应。 │ │
│ │7、关于贸易从属费用支付,银行应按如下原则:(1│ │
│ │)CIF或C&F等成本加运费、保险费及其贸易从属 │ │
│ │费用的价格条款,其费用应包含在货物单价之中,一│ │
│ │并向海关报送。(2)FOB等价格条款,其运费、保险│ │
│ │费用,银行应以非贸易(含资本)项下对外付汇申报│ │
│ │,按规定向有关运输公司、保险公司支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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