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不良债务数额巨大,化解困难,是当前农村工作中的一个难题,也是影响农村稳定的一个突出矛盾,各试点县(市)必须高度重视,妥善处理。要按照全面清债、锁定陈债、禁增新债、积极化债、建立长效机制的要求,积极推进乡村债务的化解工作。要以县 (市)为单位对乡、村两级所有债权、债务进行全面清理、核实,确认和锁定旧债,理顺乡村两级财务;要严格遵守国务院关于“各地一律不得对乡镇下达招商引资的指标,乡镇政府一律不得举债搞建设,乡镇政府一律不得为经济活动提供担保”的规定,坚决制止发生新的债务;要建立健全新债责任追究制度和乡村干部离任审计制度,凡是违反规定形成新债务的,按照“谁签字、谁负责”、“谁借谁还”的原则,落实还债责任;要改革和完善基层干部考核体系,把制止新债、化解旧债作为考核乡镇、村干部任期目标和工作实绩的主要内容。
四、农村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具体要求
(一)切实加强对试点工作的领导
各试点县(市)的党政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要具体抓,以开拓创新、求真务实的精神,切实抓出成效。要及时调整、充实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领导机构,强化对农村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领导。区直有关部门和有试点任务的市要加强对试点县 (市)农村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具体指导和督促检查,及时研究解决试点工作中出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确保试点工作健康深入开展。
(二)紧密结合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开展试点工作
要紧密结合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根据中央和自治区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在开展农村综合改革试点工作中做到统筹考虑,互相促进。要认真解决农村基层组织在服务“三农”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探索建立先进性教育长效机制,实现党群、干群关系的明显好转。要引导干部群众自觉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目标要求,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作出应有贡献。
(三)周密制定实施方案和配套措施
各试点县(市)要在开展深入细致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和各项配套改革措施。实施方案要广泛征求基层组织和广大干部群众的意见,做到内容具体,政策明确,措施配套,可操作性强。
(四)营造舆论氛围,做好思想工作
各试点县(市)党委宣传部、广播电视局要组织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农村综合改革工作的目的、意义和方针政策,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各乡镇党委、政府要采取有效措施,大张旗鼓地开展宣传发动,深入细致地做好干部职工的思想工作,引导好、调动好、保护好基层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县(市)直有关部门要配合做好所属乡镇站所工作人员特别是分流人员的思想工作,确保乡镇机构改革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