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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补充通知

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补充通知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为切实保护知识产权,全面推进我市各级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市级人民政府及各部门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紧急通知》(辽政办明电[2005]187号)精神,在2005年我市下发的《关于在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的通知》基础上,现就有关事宜补充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重要意义

  保护和使用正版软件,是促进软件产业发展的重要保证,是改善外商投资环境的现实需要。各地区、各部门要从建设创新型国家、创新型城市的战略高度,从有利于维护政府依法行政的良好形象,有利于在全社会形成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风气出发,进一步提高认识,将使用正版软件作为改进机关作风、坚持依法行政的一项重要内容,纳入议事日程。

  二、工作任务和措施

  (一)做好软件集中采购工作。市财政已拨付1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采购正版操作系统、办公和杀毒软件,实现市政府各部门的部分操作系统和全部办公、杀毒软件的正版化。5月1日前下发给有关部门,此前,各部门要做好文档备份等准备工作。

  (二)全面实现市政府各部门软件正版化。市政府集中采购配置以外的市直部门,在6月1日前要全部实现操作系统的正版化,所需经费在本部门办公经费中列支。

  (三)开展市级以下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各区、县(市)政府部门要在今年年底前基本完成原有计算机操作系统、办公和杀毒软件的正版化工作。

  (四)建立软件正版化的长效机制。各级政府在今后采购计算机时,必须同时采购通用正版软件,各级财政及政府采购部门要严格把关,确保我市各级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

  (五)定期检查,督促落实。市使用正版软件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市软件正版化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每半年开展一次全面检查,并通报检查结果,对工作成效显著的部门要予以表彰。

  三、具体要求

  (一)要加强对政府机关使用软件正版化工作的领导。各地区、各部门要参照市里的作法,成立使用正版软件领导小组,由一位领导同志具体负责,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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