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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物价局关于团山-自三井新建输气管线收费标准的批复

四川省物价局关于团山-自三井新建输气管线收费标准的批复
(2006年6月26日 川价函〔2006〕137号)


自贡市物价局,中油公司西南油气田分公司:

  自贡市物价局自价工〔2004〕140号《关于新建输气管线增收管输费的请示》和西南司计财发〔2004〕70号《关于团山-自三井新建输气管线收费标准的请示》悉。西南油气田分公司为保证向自贡重点招商项目汇维仕公司按时、按量、安全供气,修建了自贡团山-自三井输气管线。根据国家有关天然气价格政策,结合西南油气田分公司投资及还贷的实际情况。经研究,同意团山-自三井管线工程的管输收费标准暂按0.021元/立方米,自输气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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