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市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的意见
(长政办发〔2006〕7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单位:
长沙市政府门户网站,是我市电子政务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按照省人民政府的有关要求,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由长沙市政府公众信息网整合各区、县(市)和市直各部门对公众服务的政务信息,建设市政府门户网站,并负责向省政府门户网站提供内容保障,网上信息要及时更新并体现权威性、准确性、全面性和严肃性。为做好市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省政府门户网内容保障工作的意见》(湘政办发〔2005〕42号)和《湖南省人民政府经济研究信息中心关于落实湘政办发〔2005〕42号文件精神有关事项的函》(湘政研信函〔2005〕2号)精神,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市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市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是关系到建设阳光政府、亲民政府、法制政府的一件大事,是促进政务公开、依法行政、密切联系群众的有效途径,全市各级各部门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建设和谐长沙的目标,紧密联系本单位和部门的实际,全面履行政府职能,致力于为社会公众提供高效服务。市内重大决策、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要在市政府门户网站上及时公布,实施政务公开,增进政府与公众的沟通交流,接受公众监督;充分发挥网站的功能和作用,积极开展网上公共服务。
市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要遵循以下几个基本原则:
(一)统一规划、资源共享。市政府门户网站内容由各区、县(市)和市直各部门共同保障,市信息中心承担主网站的建设任务和日常维护,负责网站内容整合、编辑和发布。各级政府和政府各部门子网站建设,要根据《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沙市信息化规划纲要〉的通知》(长政发〔2003〕69号)精神,统一规划建设,分级管理。要充分发挥区、县(市)政府和部门的积极性以及各级政府网站的作用,促进我市政府网站体系建设和信息资源共享与利用。
(二)及时准确、公开透明。各级政府网站和部门网站发布各种信息要准确无误,对有关政务动态、政策公示等信息要及时更新,确保信息权威性、准确性、全面性,充分发挥网上政务公开透明的主渠道作用。
(三)开发资源、服务于民。以长沙公众信息网为统一平台,充分利用先进的网络信息技术,整合信息资源、开发便民服务项目,努力为公众提供高效、快捷、方便的电子政务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