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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物价局关于南开区三潭医院层流净化手术室收费标准的复函

天津市物价局关于南开区三潭医院层流净化手术室收费标准的复函
(津价医药[2006]85号)


市卫生局:
  你局《关于请批准南开区三潭医院层流净化手术费的函》(津卫财函[2006]62号)收悉。经研究,同意南开区三潭医院层流净化手术室收费标准,按相应等级手术费标准(不含手术材料费)的10%收取,自2006年4月10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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