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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核定福建师范大学首山学生宿舍收费标准的复函

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核定福建师范大学首山学生宿舍收费标准的复函
(闽价〔2006〕费193号 2006年5月9日)


省教育厅:

  你厅《关于要求核定福建师范大学首山大学生公寓收费标准的函》(闽教财[2005]62号)收悉。鉴于福建师范大学新建的首山(套房式)学生宿舍,根据其现有设备以及配套管理服务的具体情况,按照福建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关于我省大中专学校住宿费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闽价[2002]费550号)规定,现核定福建师范大学新建的首山(套房式)学生宿舍住宿费具体收费标准为:500元/生.学年。套房内每间住宿人数不得超过6人。

  本通知自2005年秋季入学开始执行,福建师范大学应严格遵守福建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关于我省大中专学校住宿费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闽价[2002]费550号)规定,及时到省物价局办理《收费许可证》的有关手续,做好收费公示工作,收费应实行票款分离,资金直接缴入省级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并自觉接受物价、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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