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补贴资金管理。对种粮农民粮食直接补贴资金实行专户管理。各级财政部门要在粮食风险基金专户下设立“粮食直补资金”专账,单独核算。
对种粮农民粮食直接补贴工作由财政部门具体组织落实。农村信用社要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确保农户随时提取使用补贴资金,并不得向财政部门和农户收取任何费用。全省粮食直接补贴资金兑现工作5月底结束。
二、关于对种粮农民柴油、化肥等农业生产资料综合直补
2006年对种粮农民柴油、化肥等农业生产资料综合直补的基本原则是“依据粮食直接补贴面积、全省统一补贴标准”。
(一)补贴资金分配。全省对种粮农民综合直补资金总额11.15亿元。补贴资金分配依据2005年实际粮食直接补贴面积和统一补贴标准,由省直接分配到县(市、区)。
(二)每亩补贴标准。全省实行统一亩均补贴标准,各地不得擅自调整。
(三)补贴计算依据。每户补贴资金以2005年落实到户的粮食直接补贴面积为基础,据实核减退耕还林、基本建设和国家合法征占等不种植粮食的面积后计算。
(四)补贴兑现办法。综合直补实行发放银行存折(单)的办法,与对种粮农民粮食直接补贴资金一并兑现。
(五)补贴资金管理。综合直补资金实行专户管理。各级财政部门要在粮食风险基金专户下设立“综合直补资金”专账,单独核算。
对农民种粮用柴油、化肥等农业生产资料综合直补工作由财政部门具体组织落实。
三、关于优质专用小麦良种补贴
2006年优质专用小麦良种补贴的基本原则是“大稳定、小调整”。
(一)补贴规模。全省小麦良种补贴面积3000万亩,补贴资金3亿元,与上年持平。
(二)补贴标准。每亩补贴标准仍为10元。
(三)补贴任务分配。补贴范围维持2005年确定的81个县(市、区、场)不变。项目县任务分配参考2005年实施情况适当调整,对任务落实较差的县调减补贴面积,相应增加24个农业综合开发重点县中实施小麦良种补贴成效显著的10个县的补贴面积。各项目县也可根据分配任务优化调整项目实施地点。
(四)补贴兑现办法。继续采取发放“小麦良种补贴券”的形式兑现小麦良种补贴。
小麦良种补贴工作实施方案由省农业厅会同省财政厅制定下达,各级农业、财政和发展改革部门负责组织落实。农业部门负责项目区供种清册编制、供种企业服务及种子质量监管,确保清册编制准确、到户,供种企业服务优良和种子质量优良。财政部门负责补贴券发放及与供种企业的资金结算,确保补贴券发放到户、资金及时清算到位。发展改革部门负责供种小麦良种价格管理,确保价格稳定、合理。供种企业的招标工作由农业、财政和发展改革部门共同组织实施。小麦良种补贴在麦播以前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