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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国资委关于河南省2006年国有企业改革工作意见的通知[失效]


  (三)继续推动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抓住国家主辅分离、辅业改制优惠政策时限延长的有利时机,采取有效措施,强力推进大中型企业辅业单位的分离和改制工作。各地及相关企业要充分利用企业的“三类资产”,加快辅业分离改制,妥善分流安置企业富余人员。在精干主业,促进大中型企业结构调整和优化的同时,推动分离改制的辅业单位实现体制、机制创新,为辅业发展注入新的活力,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2006年国有大中型企业要基本完成主辅分离任务。在此基础上,要重点抓好辅业单位的改制工作。

  (四)全面推开商贸、文化、粮食、交通等非工业领域国有企业改革改制。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实际情况,逐步将非工业领域国有企业列入改制范围,全面推开商贸、文化、粮食、交通等非工业企业的改革改制工作。要结合各类企业不同的行业特点对企业进行调查梳理,统筹规划,分类排队,积极稳妥地实施产权制度改革。除少数保留国有资本控股外,大多数要实现国有资本全部或部分退出。

  (五)加快推进省直单位所属企业的改革改制工作步伐。根据省政府确定的工作目标和要求,全面推动省直单位所属企业的改革改制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力争在2006年底前大部分企业完成改制,2007年基本完成省直单位所属企业的改革改制工作。省直各单位要统筹制定所属企业改制规划,加强对相关政策的学习和宣传,充分调动所属企业职工的改制积极性,妥善处理企业改制前的历史遗留问题,规范实施所属企业的改革改制。

  (六)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深化企业内部改革。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规定,抓紧健全企业法人治理结构。规范企业董事会、经理层和监事会的权责,形成科学的决策机制、执行机制和监督机制。各级国资监管机构要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为契机,以建立健全企业董事会为重点,在董事会成员的产生、董事会议事规则、对董事会工作的考核评价以及可追溯董事会成员个人责任等方面出台有关规范性制度。探索面向市场公开选聘经营管理层和对经营管理层实施激励与约束的股权或股票期权奖励机制。加快推动企业内部三项制度改革,逐步建立面向社会招聘、企业内部竞聘、人才市场选聘等多种方式相结合的市场化选人机制,建立能进能出、能上能下、竞争择优的用人机制,建立个人收入与其岗位贡献相挂钩、与效益相联系、与劳动力市场价位相衔接的收入分配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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