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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国资委关于河南省2006年国有企业改革工作意见的通知[失效]
*注:本篇法规已被: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发布日期:2010年11月17日,实施日期:2010年11月17日)宣布失效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国资委关于河南省2006年国有企业改革工作意见的通知
(豫政办[2006]24号)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省国资委制定的《河南省2006年国有企业改革工作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六年四月三日

河南省2006年国有企业改革工作意见

  近几年来,在省委、省政府领导下,全省上下始终坚持把国有企业改革作为经济工作的关键环节,明确目标,规范实施,国企改革工作快速推进,取得了明显成效。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为进一步深化全省国有企业改革工作,现就2006年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省委七届十次会议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体制创新、机制创新和管理创新为重点,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为目标,以股份制为主要实现形式,大胆探索,勇于攻坚,在国有企业改革广度和深度上实现新突破。力争全年全省完成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500户左右;到2006年底,全省国有工业企业基本实现股权多元化,国有大中型企业基本完成主辅分离任务。

  二、工作重点
  (一)不断深化国有工业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继续推进工业企业的改革改制。2006年各省辖市基本完成工业企业的改革改制,做好工业企业公司制改造的收尾工作。同时,要加强对改制企业职工安置方案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切实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关注改制后企业的改革和发展,督促落实各项改制措施,帮助企业解决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为改制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二)进一步加快国有重点骨干企业的改制重组。继续支持鼓励重点骨干企业利用自身技术、项目、市场等优势,实施“引进来”发展战略,积极引进埠外和境外优势企业的资金、技术和管理等生产要素实施战略重组,在招商引资和合资合作等方面实现新突破。重点骨干企业要通过股权转让和增资扩股等形式,在集团公司和总公司层面实现股权多元化;采取多种形式,进一步优化子公司股权结构;要以项目为平台,引进外部投资进行合资合作,从源头上实现新建项目投资主体多元化。同时,各重点骨干企业要积极稳妥地“走出去”,在突出主业的前提下,兼并、收购、重组相关企业或资产,壮大企业自身实力。省有关部门和各有关省辖市政府要重点做好安钢集团、中原大化集团、郑州新郑国际机场管理有限公司、中原制药厂、天方药业公司、一拖集团、洛玻集团、春都集团等重点企业的改革改制,积极引进战略投资者,力争在2006年实现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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