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夹
法搜网首页
福建省物价局关于屏南县大碑水电站上网电价的批复
福建省物价局关于屏南县大碑水电站上网电价的批复
(闽价〔2006〕商187号 2006年4月29日)
宁德市物价局:
你局《关于要求核定屏南大碑电站上网电价的请示》(宁价商[2005]211号)收悉。经研究,在电站投资未进行决算前,暂核定屏南县大碑水电站含税(6%增值税)临时上网电价为0.28元/千瓦时。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
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
法搜 CopyRight © 2008
www.fso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