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规范执法行为,完善执法机制
17、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各级行政管理和执法部门要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保证市容环境管理法规的正确实施。行政许可事项承办人员和城市管理执法人员要在法定权限、程序范围内履行职责,不失职、不越权;做到严格执法、透明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要建立健全案卷评查制度,定期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案卷进行检查和抽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和处理。
18、加强综合执法队伍建设,理顺综合执法体制,完善综合执法机制。根据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扩大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试点的区域和范围,优化和完善市、区两级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构。提高执法效率和水平,降低执法成本。搞好综合执法与专业管理的工作衔接。借鉴其他城市的经验,优化管理模式,探索有利于管理效果的最佳执法机制。
19、加大执法监督力度,充分发挥监督作用。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收费等行政行为都必须自觉接受人大和政协监督、社会群众和媒体舆论监督。要健全行政执法投诉办理制度和限期整改制度。要全面推行执法责任制,建立以执法有依据、行为有规范、权力有制约、过程有监控、违法有追究为主要内容的行政执法责任制度体系。
20、依法界定执法职责,科学设定执法岗位,细化执法标准,减少行政执法人员自由裁量权。积极探索行政执法绩效评估和奖惩办法,完善评议考核制、执法过错或错案责任追究制、行政诉讼案件败诉责任追究制、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等项制度。切实解决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监管不力、侵犯群众合法权益等问题。对徇私枉法、执法违法、侵犯群众利益的执法人员,要坚决清除出执法队伍,保持队伍的公正性、纯洁性。
21、加强管理和执法人员综合素质的培养。抓好职业道德、法律知识、业务水平、执法技能的教育考核,不断增强依法行政观念,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完善上岗前法律知识和能力考试制度,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要根据实际情况,举办大型法制讲座和骨干培训班,组织法律知识竞赛和咨询活动。
七、推进电子政务,实现管理信息公开
22、加快实施电子政务。要加强硬件建设,逐步推进办公自动化。要规范案卷文书制作,对外使用的文书全部实现电脑打印。创造条件,逐步实现案卷制作全过程电脑化。建立和完善电子文档管理制度。积极创造条件,实现市、区两级乃至与基层单位的电子联网和信息传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