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建立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机制。要改进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的方式方法,形成“大宣传、大联合、出精品”的新格局。各级党委宣传部门要把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工作计划,组织协调有关部门、新闻单位,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公益性宣传。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单位要办好人口和计划生育专题栏目。各级党校要把人口理论纳入教学计划。各级党委、政府要把新型生育文化建设纳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文化广西建设的总体规划,突出加强宣传教育和基层基础设施(阵地)建设,树立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新风尚。
(三)建立人口和计划生育公共财政投入保障机制。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大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公益性事业的支持力度。要按照“足额预算、分级负担、逐年提高”的要求,建立以财政投入为主体的人口和计划生育经费保障机制,将人口和计划生育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确保计划生育事业经费的增长比例高于本级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比例;确保国家规定的免费技术服务项目、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以及必要的工作经费和事业发展经费开支。同时,把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技术服务网络建设等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计划。
(四)建立科学完善的考核和监督体系。在全面推进综合改革、加快建立新机制的过程中,要搞好分类指导,典型带动,稳步推进,不搞一刀切。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适当调整考核指标体系和权重,改革年度工作考核方式方法,切实为基层改革创造宽松的工作空间和环境。进一步改进统计内容、手段和方式,不断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和社会公信度。完善信访、举报制度。拓宽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渠道,积极探索建立人口和计划生育的社会监督体系。
(五)大力推进信息化建设。加快以人口管理和服务信息、电子政务信息和公共服务信息为主要内容的全区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信息网络建设步伐。建立和完善面向社会的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服务系统和已婚育龄妇女避孕节育、查环查孕、生殖健康信息数据库,以及市、县级计划生育药具信息管理系统。“十一五”期间,完成全区人口信息管理系统开发,初步建成标准统一的自治区、市、县三级网络平台,实现自治区、市、县、乡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联网。公安、民政、卫生、统计、人口计生等部门要加强在人口统计方面的交流与协作,实现人口统计数据资源共享。
(六)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干部队伍建设。要按照建设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会服务、善创新、作风实、不畏难、讲奉献”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干部队伍的要求,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加强综合素质培训,提高队伍整体素质。要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建立人员能进能出、职务能上能下、待遇能升能降、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充满生机和活力的用人机制。加强各级人口计生部门领导班子建设,配好、配强各级人口计生部门一把手。要加大计划生育干部交流力度,对工作成绩突出的要提拔使用。自治区、市、县三级人口计生部门领导班子中至少有1名具有医学专业知识的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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