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主要原则:
--以人为本。在制定政策、规章、规划和考评方案以及具体的工作过程中,充分尊重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改革创新。围绕建立新机制的各项要求,推进和深化各项业务工作改革创新。
--分类指导。尊重群众的首创精神,因地制宜、适时制定切实可行的改革方案,分类指导。
--强基固本。坚持重心下移,全面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健全和完善行政管理、技术服务和群众工作“三位一体”的管理与服务网络体系,提高基层管理服务能力和水平。
--注重效益。加强政策的分析、研究与完善,建立绩效评估体系,整合有关人口和计划生育的公共政策资源,提高政策执行效益。
--齐抓共管。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充分调动有关部门和全社会的力量,相互配合、各负其责。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要充分发挥参谋助手作用,协助做好协调工作。
三、新机制的主要内容和要求
建立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新机制的总体要求是“依法管理、村(居)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依法管理是保障,村(居)民自治是基础,优质服务是手段,政策推动是关键,综合治理是核心,五个方面紧密相联,相互配合、相互支撑,形成一个有机整体。要围绕新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的主要工作目标和任务,通过综合改革和制度建设,各级各部门形成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相对稳定和规范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运行模式。
(一)依法管理。推行“法制管理、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的运行模式。在具体工作中,既要依法规范政府行政行为,依法行政,又要依法规范公民生育行为,依法生育,违法必究。
1.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立法工作。结合实际,适时制定和完善规范人口和计划生育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为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管理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2.依法规范计划生育行政职能和权限。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过错追究制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等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禁以工作经费不足等为由放松管理,放纵违法生育行为。
3.依法规范群众的生育行为和落实避孕节育措施。通过强化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制宣传教育,使育龄群众明白自己在计划生育方面的合法权利和法定义务及法律责任,提高实行计划生育的自觉性。
4.依法查处违法生育案件。运用法律手段查处违法生育行为,提高立案率、结案率和社会抚养费征收率。依法严厉打击破坏计划生育的违法犯罪活动。基层法院要积极受理人口和计划生育方面的非诉案件。
5.依法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调问题。宣传、卫生、人口计生、食品药品监管、公安、工商等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综合治理,严厉打击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行为。